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常州分院:
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将近,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做好秋冬季节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常安办〔2020〕60号)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年终岁末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市监特设处函〔2020〕41号)、《关于转发相关文件的通知》(苏市监特设处函〔2020〕3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以及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严防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现将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聚焦岁末年初特种设备隐患督促整改。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进入决胜关键时期,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清醒认识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要按照当地政府、安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过程中发现的、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及时完成整改闭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做好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各地要全面分析研究本辖区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规律,针对冬季特种设备分布情况和使用特点,党政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精干监管力量深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一线,重点对车站、商场、公园、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及气瓶充装单位、涉危化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小锅炉、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堵漏洞,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严重隐患,应立即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使用单位立即整改,并做好后续监督闭环工作,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督促落实冬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
三、配合开展相关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各地要按照省局《关于转发相关文件的通知》(苏市监特设处函〔2020〕38号)中转发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能源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8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84号)文件要求,结合法定监管职能,配合能源主管部门开展能源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配合文广旅游部门开展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在此过程中,各地针对本辖区仍然存在的涉及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也可以提请相关使用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予以督促整改。
四、强化安全宣传和应急值守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安全检查和专项活动契机,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冬季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和企业的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有事故发生或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和处置。
市局将于元旦、春节期间由局领导带队(见附件),组织对各地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具体时间由各组局领导和联络员商定,省特检院常州分院届时派员参加。请各辖市、区局贯彻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准备好台账资料,届时配合督查工作的开展。
此外,市局还将于岁末年初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信息化星级评定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业气瓶充装单位安全检查等工作,届时请各辖市、区局(或基层分局)派员参加工业气瓶充装单位安全检查活动,会同检查组督促隐患整改闭环。
附件:岁末年初暨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工作分组安排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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