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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中医医院新建急诊病房综合楼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04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6〕20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6-02-01 公开日期:2016-02-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该项目对建筑围护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暖通动力等环节采取了一定的节能措施,通风空调、电梯、燃气锅炉等设备均选用高效节能型,部分空调选用1级能效设备,安装太阳能集热装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中医医院新建急诊病房综合楼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常发改行服〔2016〕20号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你委上报的《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常州市中医医院新建急诊病房综合楼工程节能评估报告审查的请示》(常卫规财〔2016〕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江苏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年综合能耗应控制在2198.13吨标煤(当量值)以内,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54.21千克标煤/平方米(当量值),单位建筑面积电耗204.52千瓦时/平方米,年用水量不高于13.18万立方米。

    三、该项目对建筑围护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暖通动力等环节采取了一定的节能措施,通风空调、电梯、燃气锅炉等设备均选用高效节能型,部分空调选用1级能效设备,安装太阳能集热装置。项目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用能过程控制、监督、统计和科学管理,建议采用天然气分布式利用系统,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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