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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天宁区首宗弹性出让工业用地成交
索 引 号:MB1886763/2019-0006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9-09-23 公开日期:2019-09-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天宁区首宗弹性出让工业用地成交
天宁区首宗弹性出让工业用地成交

9月20日,天宁区首宗采取弹性出让的工业用地(ZL050402-01地块)成功成交,该宗地位于郑陆镇舜山路南侧、朝阳路东侧,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78791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为30年,竞得人为绿砼(江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经营住宅工业化技术及产品的研发、装配式建筑材料的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

2019年6月22日,常州市出台《关于促进土地资源高效优配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常政发〔2019〕60号),该文件规定,工业用地的供应,除国家、省、市重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厂房、研发总部以及其他经区级(包含区)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确需采用弹性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外,其余新增工业用地均应采用先租后让的方式供应,先租后让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届满,经考核评价达到约定要求的,方可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承租人。弹性出让方式供应的土地,出让年期一般不超过30年;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土地,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期与出让总年期不超过30年。弹性出让土地的出让起始价格,依照基准地价对应的最高使用期限进行年期修正;先租后让的工业用地的年租金起始价不得低于最高出让年期的2%,转为协议出让的价格为出租时点设定的出让年期土地出让金总额扣除已缴纳租金后的差价。

ZL050402-01地块是常政发〔2019〕60号文件发布后,常州市区首宗采取弹性出让方式供地的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土地有利于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提高土地周转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使用。该宗地的成交,是天宁区在落实供给侧改革及工业用地供地制度改革的要求中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是天宁区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的一次有益尝试。未来,弹性出让将成为天宁区工业用地供地的主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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