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社会保障局,各经办常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户业务的商业银行:
现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做好防止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做好防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6号)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常州监管分局
2021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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