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3号的答复 |
索 引 号:014109488/2024-00146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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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常教办〔2024〕116号 |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2024-05-27 |
公开日期:2024-05-27 |
废止日期:有效 |
内容概述: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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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13号的答复 |
常教办〔2024〕116号 |
何丽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重点在于改善农村教育。近年来,我市紧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改革,集中解决当前乡村教育突出问题,聚力提升乡村教育保障水平,在推动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方面作了以下几方面的努力:
一、优化乡村学校布局结构
乡村学校布局调整,事关义务教育健康发展,事关广大农村学生健康成长及其家庭切身利益。各地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乡村教育设施的布局调整工作,加强城乡人口变化趋势分析,与区域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灵活采用撤、扩、迁等多种方式科学制定以县域为单位的乡村学校布局规划,并严格规范学校布局调整程序和行为。
二、提升乡村学校硬件建设水平
各辖市(区)根据区域内教育发展规律和实际情况探索办学模式,乡村学校撤并不搞“一刀切”,在保留一些必要的乡村学校的同时,加强学校硬件设施的改造提升。2021—2023年全市实施新建、改扩建乡村学校54所,竣工41所,其中:幼儿园20所、小学12所、初中9所。新建、改扩建学校均达到江苏省现代化办学标准,并对照省标配备新校装备。
三、注重乡村学校内涵发展
积极探索委托管理、城乡共建、校际联盟、项目合作等形式多样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完善城乡共建制度,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引入乡村,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目前,全市共有集团办学核心校161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覆盖率分别达到99.54%和95.66%,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
四、推动城乡师资优质均衡发展
优化教师招引制度,完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试点工作等项目,吸引优秀人才回乡任教。优化“名师工作室、乡村骨干培育站、优秀教师城乡牵手、优秀教师跟岗锻炼”等四个乡村教师发展平台,加大优质资源对乡村学校的辐射力度。优化交流轮岗制度,加大名特优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扶持力度,支持骨干教师到边远农村学校交流,2023年全市交流轮岗教师2431名,其中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流动教师366名,占交流轮岗人数的比例达15.06%。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精细化开展较小规模乡村学校优化撤并工作,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强化乡村学校内涵建设指导,完善城乡互动的教师双向交流轮岗机制,进一步促进乡村学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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