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好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市局制定了《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是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完成之年。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围绕全市交通运输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我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认真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着重补齐弱项短板,根据《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暂行办法》及省市有关要求,参加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确保基本建成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贯彻实施《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办法》,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各级关于法治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编制。
二、完善法规体系和执法机制
2.继续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对年内出台的《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并研究制定配套实施办法。开展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的政府规章的立法调研。围绕推进交通运输改革与发展,按计划配套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存量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积极推动行业法规的立改废,为上级和横向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认真做好意见建议的征求反馈。
3.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动辖市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增加上下工作联动和工作指导。市级综合行政机构进一步整合执法职能,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执法力量下沉,结合交通运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纵向事权划分,做好行政赋权工作。
三、培育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4.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每年参加两期以上集体学法活动。落实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加强公职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对新提拔中层领导干部任前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测试。举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法定程序。
5.推进全行业普法、用法和守法。开展《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新颁布的法规规章的宣贯工作,全面落实新法规规章的各项规定,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情况检查或评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实现法治宣传和执法的良性互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法治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拓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和12月法治宣传月活动。
四、改进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6.深化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改革。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完善强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模式,加大对严重失信领域的专项治理力度。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逐步形成全市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新格局,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管行为。
7.全面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加快构建我市交通运输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落实“一库一网一平台”,加强数据归集共享,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推进守信联合奖励、失信联合惩戒。制订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开展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和信用评价工作,使用信用评价结果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加大信用监管在工程建设、“两客一危”、超限治理等重点领域的应用,推进以行政服务类为主的信用承诺制度,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完善信用信息纠错和信用修复机制。
五、加大法治审查和监督
8.强化法治研究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和有关业务部门配合,加强对交通运输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治研究,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签订的部门合同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9.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并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行政合同审查等工作中发挥有效作用。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和公职律师运行制度,推动系统内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监督管理,结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整治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加强行政执法和办事服务公开,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把教育、预防、约束、惩治等活动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遏制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1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研究制定“三项制度”的落实方案和配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点建设,并总结推广经验。
12.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必须强调程序意识,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按照部厅统一部署,继续宣贯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七、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13.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诚信建设,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要求,加强执法人员在岗培训,分层级举办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班,组织开展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结合交通运输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转岗培训和换证等工作。
14.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利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契机,推进全市交通运输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和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综合执法监督系统建设,更新配强移动执法终端,进一步深化执法终端应用,强化非现场执法,提高精准化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率。加强基层执法站所外观、服装装备等标志标识的统一规范化管理。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5.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重视并利用好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全面质量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继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通报和执法质量管理结果运用。
16.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规范化程度,经行政复议被诉至法院的案件败诉率低于8%。按照省统一部署,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水平,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加强行政复议、诉讼案例分析研判指导,适时提出规范行政行为的建议。
九、健全法治工作保障机制
17.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形成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分工落实的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每年听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使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18.加强法治工作保障。在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推进完善中,交通运输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确保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工作任务相适应,切实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的参谋助手和统筹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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