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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博爱小学校安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2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3〕32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09-29 公开日期:2013-09-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满足博爱小学周围片区居民子女日益增长的入学需求,提升学校校舍安全质量,同意常州市博爱小学为建设单位实施学校校安改造工程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博爱小学校安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天宁区发改局:

    你局常天发改〔2013〕54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博爱小学周围片区居民子女日益增长的入学需求,提升学校校舍安全质量,同意常州市博爱小学为建设单位实施学校校安改造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博爱路32号,改造后总建筑面积25621平方米,其中拆除原有危房建筑约7000平方米,保留3号楼建筑面积6574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9047平方米,同步实施室内外一体化改造和装饰。主要功能为教学用房、专用教室、行政用房、体育用房、配套辅助用房、地下车库及室外体育运动设施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7799万元,资金来源由天宁区人民政府和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常州市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常发改〔2012〕406号文)的要求,抓紧办理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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