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常州分院,常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常州市电梯安全协会,各电梯维保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树立电梯维保行业诚信质量品牌,不断提升我市电梯维护保养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电梯使用安全,2019年我局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市监特设〔2019〕270号)的规定,开展了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星级评定工作,并依据《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开展2019年电梯制造、维保、检验检测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常市监〔2019〕6号)、《关于对常州市无维护保养业务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常市监〔2019〕20号)等文件部署的规定,全面开展了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星级评定和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基本情况
1、截至2019年底,全市拥有各类电梯54813台,其中在用电梯51695台,包括乘客电梯40022台,载货电梯7465台,自动扶梯3071台,自动人行道336台,其它电梯801台。
2、截止2020年6月,我市共有212家单位取得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其中在常州地区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本市维保单位84家,另有非本市电梯维保单位驻常机构22家。
二、星级评定及监督抽查总体情况
1、星级评定总体情况。2019年度全市电梯维保质量星级评定工作按照省局统一制订的评定细则实施,主要包括资源条件、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维保人员技能、检验配合、服务满意度、信息化管理、维保质量抽查和电梯责任保险等方面内容,共计评定维保单位79家,经市局初评、省局复评,评定五星级维保单位9家,四星级维保单位7家;经市局评定的三星级维保单位25家,二星级维保单位36家(含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评定的二星级维保单位17家),其余为无星级单位。本次评定中各维保单位均能做到充分准备、积极配合,资源条件能够满足许可规则的要求;单位负责人对电梯的维保质量及维保人员的安全较为重视;大部分维保单位能按要求定期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组织维保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模拟困人时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
2、维保单位监督抽查总体情况。2019年,市局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电梯制造、维保、检验检测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常市监〔2019〕6号),并委托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组织专家按季度对各维保单位开展了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电梯应急救援、电梯维保质量抽查、电梯安装维保资质许可条件及质保体系运转等方面。一至四季度根据监督抽查计划分别对我市105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监督抽查,覆盖我市所有电梯维保从业单位。从监督抽查结果来看,大部分维保单位都对监督抽查较为重视,能做到积极配合检查并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对维保记录填写规范性、及时性的重视程度提高;大部分公司能制定应急预案并在公共场所联合使用单位进行应急演练;对员工安全教育及技术能力的培训较以往增多。
3、在我市无维保业务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监督抽查情况。共计抽查66家,其中A级资质单位53家,B级资质单位11家,C级资质单位2家。其中常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等9家电梯安装单位无法取得联系,溧阳市正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电梯安装单位联系后未配合。通过检查发现安装单位质保体系未按照新许可规则建立或改版的单位有38家,占比57.6%;技术人员人数及任命不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有27家,占比40.9%;技术人员社保缴纳不齐全的单位有56家,占比84.8%;作业人员人数不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有22家,占比33.3%;作业人员社保缴纳不齐全的单位有60家,占比高达90.9%;资质证书上办公地址与实际地址不一致的单位有7家,占比10.6%;技术人员任命文件不满足许可规则要求或与实际不符的单位37家,占比56.1%;未有人员培训记录的单位15家,占比22.7%;人员培训记录见证不齐全的单位37家,占比56.1%;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不齐全的单位有22家,占比33.3%,其中有10家未提供法规目录清单,占比15.2%。
4、维保人员技能考核及竞赛情况。为提升我市电梯安装维保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在电梯安装维保领域弘扬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的工匠精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乘梯安全,我局组织全市所有电梯维保单位开展维保人员技能提升培训考核、星级评定维保技能考核及技能竞赛活动。维保技能考核主要为应知应会理论知识考核、标准化困人救援、维保规范性三大块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主要是二星级及无星级维保单位;维保技能竞赛主要从电梯理论知识、团队模拟救援能力、电梯故障恢复能力三方面进行竞赛,参赛对象是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维保单位。本次考核及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市电梯维保人员的维保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增强电梯从业人员的荣誉感及使命感,有利于为常州市民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乘梯环境。
三、星级评定及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
(一)普遍性问题
1、电梯清洁、润滑不到位。通过每季度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发现,机房、轿顶、底坑等部位存在清洁不到位、轿厢和对重导轨的润滑缺失情况占比依旧最高,部分维保单位缺乏对控制柜内电子元器件及制动器的检查及清洁,还有个别维保单位发现底坑渗水、积水的情况未及时记录并反馈给使用单位。
2、轿厢内标志标识张贴不齐全。在每季度维保单位监督抽查中轿厢内使用登记标志、安全注意事项、救援说明、“96333”救援标识等警示标志张贴不到位的比重较高,抽查中少数电梯轿厢内甚至未张贴任何救援标志标识,维保人员应在每次的维保或急修中注意轿厢内各类标识的缺损情况,属于使用单位补缺的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属于维保单位的张贴救援标识应立即补贴到位。
3、维保记录填写不规范。星级评定及监督抽查中发现,大部分维保单位都制定了电梯的维保计划,都较为重视维保记录时间间隔的填写,但对维保记录中维保项目与实际维保电梯是否一致还未引起足够的关注,以致于维保项目在填写时出现缺项、增项等情况,另外还存在维保记录信息页填写不完整、不加盖维保单位公章、维保起止时间填写不合理、维保人员代签字的问题。
4、维保单位缺乏有效的维保质量自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维保单位管理体系单一,缺乏专职自查人员,自查频次较少,自查内容过于简单,自查记录流于形式,无自查整改闭环见证资料。
除了上述问题,维保单位还普遍存在技术档案存档不齐全、有管理制度但不执行或缺少执行见证资料、日常维保时间预告知工作不全面等情况,各维保单位应针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加强管理,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突出性问题
1、人为短接安全开关或安全开关无效的行为。第二、第三、第四季度监督抽查中均发现有少数维保单位仍存在人为短接安全开关的行为,部分电梯维保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日常维保中忽视对电梯安全保护装置电气开关的检查,底坑有积水时还会对底坑安全开关进行短接。
2、救援不及时,不规范救援。极少数单位还存在模拟困人救援时人员到场时间超过30分钟的情况,部分单位仅派一人到场救援,救援人员不穿戴劳保用品,不携带必要的救援工具,现场不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在“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日常的困人救援调度中,还有部分单位在救援完成后不回复,不做救援完成处理。
3、个别异地驻常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能力不足。监督抽查时发现部分异地驻常维保单位在常州地区的驻点机构缺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不能有效运转,个别异地驻常单位维保人员在技能考核中基本的进、出轿顶规范都不熟悉,对日常维护保养项目不了解。
4、在我市无维保业务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作业人员及技术人员社保缴纳不足,技术人员配置不足这两个方面,其次电梯安装单位对2019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重视程度不够,未及时根据新许可规则更新质保体系及人员配备;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只满足于有培训记录,但培训的内容及见证材料多流于形式;部分单位工具、仪器台账长时间不更新,工具、仪器等计量器具未进行检定校准。
四、通报问题处理意见
(一)全面落实问题闭环整改。各有关单位应针对监督抽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已完成整改的要继续查漏补缺、举一反三,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规范安装维保工作,提高电梯安全运行水平。相关安装单位应对照新许可规则要求完善体系建设及人员任命,保证技术人员及作业人员社保缴纳满足资质要求。对实际办公地址与许可登记证书上登记不一致的应及时向许可机关申请变更。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好教育培训资料留存备查。及时更新工具、仪器等各项台账,按要求对工具、仪器进行检定校准,补全最新的法规及技术规范文件。相关整改资料应当于2020年7月底前报送监督抽查工作小组审查。
(二)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辖市、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通报情况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辖区存在问题的上述电梯安装、维保单位的检查与监管,紧盯监督抽查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对逾期未整改和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处理。
(三)依法落实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中无法取得联系和未能及时送审资料的单位我局将报送省市场监管局,并建议纳入省级监督抽查范围。经市、区两级监管部门督促整改后仍逾期未整改和整改不力的单位,情节严重的将提请省市场监管局吊销许可证。
附件:1.2019年度常州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星级评定结果
2.非本市电梯维保单位驻常机构备案名单
3.电梯安装单位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
4.监督抽查无法取得联系的电梯安装单位名单
5.资料未送审的电梯安装单位名单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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