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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22-001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信中小〔2022〕242号 发布机构:市工信局
生成日期:2022-07-29 公开日期:2022-08-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常工信中小〔2022〕242号
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2〕36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常州市 “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入库及信息更新

       (一)新增企业申报入库。按自愿申报原则,新增企业在平台上按要求进行注册申报入库。各辖市区工信部门按照《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组织推荐企业申报入库。

       (二)在库企业信息更新。往年已入库的培育企业,须在平台上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已获得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也须同步进行信息更新,各辖市区工信部门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二、申报审核管理

       (一)网上申报。企业通过“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新申请入库企业点击“新增入库”后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在库企业点击“数据更新”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具体要求参阅系统内相关说明)

       (二)审核确认。各辖市区工信部门负责在“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子系统”对入库申报和数据更新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三)动态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入库企业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对于未及时更新数据的企业,系统将在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启动时自动清退出库。

       三、有关要求

       (一)各辖市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服务,坚持“应入尽入、能入则入”的原则积极组织好本地企业入库和信息更新,制造类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要求全部入库。指导企业认真、准确填报(更新)数据信息,对企业申报材料做到及时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各项数据准确可靠。

       (二)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各辖市区新入库的企业必须全部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同时对往年已入库的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综合确认本地区所有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并行文报市工信局。

       (三)按照梯度培育要求,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和复核从入库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中遴选,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原则上从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中遴选。今后,各地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推荐名额将按入库企业占比份额进行分配。

       (四)入库申报系统于7月25日开放,8月28日关闭。各辖市区工信部门8月29日前完成对企业入库填报和数据更新的审核确认,并于8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行文报市工信局。

       联系方式:常州市工信局,85681230;溧阳市工信局,87286029;金坛区工信局,82822768;武进区工信局,86310167;新北区经发局,85127201;天宁区工信局,69660586;钟楼区工信局,88890712;常州经开区经发局,89863307。

       附件: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2〕361号)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2〕361号)//www.www9599116.com/upfiles/admininfo/20220803/20220803143411_85409.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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