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14年全国残疾人游泳锦标赛承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4-000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4〕4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4-03-08 公开日期:2014-03-25 废止日期:2017-12-29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14年全国残疾人游泳锦标赛承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14年全国残疾人游泳锦标赛承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4〕42号

市各有关单位:
  2014年全国残疾人游泳锦标赛将于4月9日至17日在常州举行。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高效有序地做好赛事准备和各项保障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国残疾人游泳锦标赛承办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云云    副市长
  副组长:梅向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金志达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市残疾人体育协会主席(兼)
  成  员:常仁飞    市教育局副局长、市残疾人体育协会副主席(兼)
      韩  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月冬    市财政局副局长
      秦锡虎    市卫生局副局长
      任洪兴    市体育局纪检组长、市残疾人体育协会副主席(兼)
      潘  儒    团市委副书记
      许  方    市残联副理事长、市残疾人体育协会副主席(兼)
  二、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残联负责起草工作方案,承担赛事的各项筹备、资金管理、接待、后勤落实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市教育局协助做好相关赛程的编排工作,并落实部分裁判人员。
  (三)市公安局承担赛事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运动员住宿地、比赛地等场所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及比赛用车的通行。
  (四)市财政局负责赛事资金保障。
  (五)市卫生局加强宾馆、饭店饮食卫生的监督指导。负责比赛场所及住宿地参赛人员的医疗急救工作,落实相关驻会医务人员、急救药品及食品卫生检验人员。
  (六)市体育局协助落实比赛场地及部分裁判、工作人员,提供赛事相关场地及场馆的后勤保障工作和无障碍设施的改造。
  (七)团市委负责落实志愿者等工作。
  承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市残联金志达同志兼任。
  赛事结束后,该领导小组即予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