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提请审批常州市法医检验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公发〔2022〕4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法医检案质量,使法医检验鉴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法医检验中心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239省道奔卜路樊家桥,常州市殡仪馆西侧。项目主要是对常州市法医检验中心业务用房进行装修改造。改造面积1088.74平方米(原有建筑1010.4平方米,新增走廊、传染性污物处理间等建筑78.34平方米)。升级解剖室空气系统、解剖设备、监控和对讲系统、门窗系统、室内装饰改造等。新增保存柜和通风、温控系统。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4万元,其他费用40万元,基本预备费11万元。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落实节能和环保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七、安全生产要求
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编码:2202-320400-04-01-267143)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