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文广旅〔2021〕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学校环境,提高硬件设施水平,原则同意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实施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殷村,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学校广场、扩容消防泵房、建设学校医务室,改造面积约7000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投资625.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4.43万元,其他费用71.5万元,预备费29.8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有:产权证(武国用(2009)第1206343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七、安全生产要求
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代码:2103-320400-04-01-872791)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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