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2014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71/2014-0001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节〔2014〕6号 发布机构:市事管局
生成日期:2014-05-28 公开日期:2014-05-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2014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4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常公节〔2014〕6号

     

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4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4〕182号)和《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4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苏事管〔2014〕30号)精神,今年的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定于6月8日至14日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今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的主题是“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广泛传播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积极宣传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节能常识,推广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行为习惯,率先做好节能工作,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活动安排

    (一)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现场会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能源资源形势和基本国情教育,普及节能低碳、节水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技术和知识。要结合实际情况,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开展废旧物品回收活动,宣传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节能。

    (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0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公共机构同时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

    (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活动。各地区要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和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节水型单位的典型事迹,推广节约型机关、学校和医院的先进经验。

    (四)印发节能宣传册宣传画。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制了以节能、节水、节粮等为内容的节能宣传手册和宣传画,各市(区)应在此基础上,同步印制和发放节能宣传画(宣传画电子版可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下载)。

    (五)开展发送节能公益短信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应通过机关内网平台,向所辖公共机构发送节能公益短信,各级教育和卫生等系统主管部门可组织有条件的学校、医院向单位工作人员发送节能公益短信。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教育、卫生等系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系统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各级公共机构要利用单位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等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要通过在公共机构办公区和公共场所张贴节能宣传画,以及举办节能知识讲座、节能展览、网上节能知识答题等方式,提高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节能意识、节能观念和知识水平。

    (三)各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收集、上报本地区公共机构活动开展情况,节能宣传周期间,每天15时前,将当天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等资料,发送到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组织上报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在局外网同步进行宣传。

    (四)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于6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市级机关各部门电子版)报送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联系人:王叶圣;电话85685816;邮箱:czjngl@126.com。

    

    

    

    

    

常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抄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市节能办。

    常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