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民宗局,常州经开区民宗局,市级各民族宗教团体,局机关各处室、团体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这两条主线,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民族宗教理论研究、教育培训、文化挖掘、活动策划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品牌化水平,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研究制定了《常州市“民宗智库”管理办法(试行)》,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民宗智库”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这两条主线,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民族宗教理论研究、教育培训、文化挖掘、活动策划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品牌化水平,结合常州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民宗智库”是常州市民族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民宗智库”建设,充分利用各领域专家资源,鼓励和引导专家学者参与推动常州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民宗智库”按照统一建设、科学管理、资源共享、规范使用的原则建设和运行。
第四条 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市民宗局)负责“民宗智库”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市民宗局委托常州市民族宗教团体服务与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民宗团体中心)负责起草“民宗智库”建设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承担具体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局机关各处室按各自职责予以支持配合。
第二章 “民宗智库”的建立与更新
第五条 “民宗智库”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作风严谨;
(三)具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专业素养,实践经验丰富,对新时代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有关切、有热情,对党的历史、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政策、中华传统文化、音乐绘画艺术、建筑园林景观、法律法规政策、现代管理运营等方面有研究、有造诣;
(四)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评审、咨询、指导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有特殊需要的高层次专家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五)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六条 “民宗智库”专家入库的主要方式:
(一)定向邀请。市民宗团体中心根据工作需要,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专家,经专家本人同意并根据需求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后列为入库建议名单。
(二)公开征集。市民宗团体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发布征集常州市“民宗智库”专家信息的公告,经酝酿审核后确定建议名单。
(三)共享智库。市民宗团体中心通过与其他各类专家库建设方磋商,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协作共享的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专家作为建议人选。
第七条 拟入库“民宗智库”专家建议人选名单经市民宗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确认,市民宗团体中心告知专家本人并发放聘书。
第八条 “民宗智库”专家的评估和调整:
(一)定期评估。市民宗团体中心定期对在库专家进行评估,从参与活动情况、研究成果情况及参与推动民宗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等方面,对专家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评估。
(二)动态调整。建立“民宗智库”专家动态调整机制,在库专家具有以下情形的,予以调整出库:(1)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失德失范行为、接受邀请后多次无故缺席活动等情形;(2)因身体等个人原因不再符合专家入库条件的;(3)定期评估认为履职不到位建议调整出库的。
(三)严格程序。拟出库专家名单经市民宗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确认,由市民宗团体中心告知专家本人。
第三章 “民宗智库”的管理与维护
第九条 实行“民宗智库”专家挂钩联系和信息更新机制。市民宗团体中心建立成员挂钩联系专家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专家基本情况、研究成果、意见建议,对专家信息进行动态更新。
第十条 “民宗智库”专家发挥作用的主要途径和方式。
(一)活动支持。市民宗局机关各处室、市级各民族宗教团体定期将拟开展的专项工作、专题活动报送至市民宗团体中心,由市民宗团体中心负责向“民宗智库”专家发布,邀请智库专家参与全市民宗系统举办的各级各类活动,发挥专家在工作研究、活动策划、组织实施中的参谋顾问作用。
(二)课题研究。市民宗局机关各处室、市级各民族宗教团体围绕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难点、焦点、热点问题,形成研究课题说明书,市民宗团体中心负责向“民宗智库”专家发布课题,邀请专家开展研究并发布研究成果。
(三)智力支持。市民宗团体中心以征集函、专家意见咨询会等方式,组织智库专家开展主动性、前瞻性、针对性、全局性研究,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十一条 “民宗智库”专家发挥作用的保障和激励。由市民宗团体中心牵头,市民宗局机关各处室参与,定期开展“民宗智库”优秀专家评定活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予以通报表扬、奖励激励。加强智库专家先进事迹宣传,增强专家荣誉感和归属感。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民宗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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