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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二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23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5〕193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11-10 公开日期:2015-11-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二期工程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二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教育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常教计〔2015〕3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二期工程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经济开发区现有校区北侧,核定用地面积170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829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49305平方米,包括综合楼5910平方米、物联网教学楼25013平方米、汽车教学楼18181平方米、辅助用房201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4524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108个。

    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综合楼地上框架3层,物联网教学楼地上框架7层,汽车教学楼地上框架5层,辅助用房地上框架1层,地下室地下框架1层。道路、出入口、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地下一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节能、防雷、环保、卫生防疫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2018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232万元,其它费用1940万元,基本预备费961万元,土地征用费1050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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