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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二中学体育场馆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21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2〕388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2-11-16 公开日期:2012-11-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缓解体育、学生住宿用房不足的矛盾,同意常州市第二中学实施常州市第二中学体育场馆改扩建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二中学体育场馆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第二中学体育场馆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计〔2012〕38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缓解体育、学生住宿用房不足的矛盾,同意常州市第二中学实施常州市第二中学体育场馆改扩建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西横街32号常州市第二中学校园内,总建筑面积951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6146平方米,地下面积3364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标准泳池、标准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馆、健身房等体育用房,学生宿舍,停车场等,另建设300米塑胶跑道,景观绿化、道路、外管等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360万元,资金由你局和常州市第二中学共同筹集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常州市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发改〔2011〕76号文)的要求,抓紧办理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做好施工期间学生安置工作并形成书面方案,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改革委

    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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