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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公布常州市第二批“数字化学习试点学校”建设名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5-0015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信〔2015〕14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5-09-21 公开日期:2015-09-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公布常州市第二批“数字化学习试点学校”建设名单
关于公布常州市第二批“数字化学习试点学校”建设名单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教育信息化步伐,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2015年6月,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二批“数字化学习试点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我市第二批“数字化学习试点学校”创建工作。经学校申报,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推荐,市教育局信息处组织评审,溧阳市溧城中心小学等55所学校被确认为常州市第二批“数字化学习试点学校”建设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创建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任务,细化完善实施方案。开展“数字化学习试点学校”建设是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数字化学习试点学校”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信息化在在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管理等五个领域有所改革和创新,提升我市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和各“数字化学习试点学校”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高度重视试点建设工作。各试点建设学校要在原申请建设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以本校信息技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以实践发展为导向、以应用研究为重点,着重为课程建设服务、为课堂教学服务,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建设目标和内容,形成实施方案,各试点学校实施方案要突出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领导,有效推进试点工作。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要加强对本地试点建设工作的统筹和领导,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相关试点建设工作。要加强对试点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分析情况、总结经验、示范推广。各试点建设学校要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加强对试点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尽快启动试点建设工作。要根据试点建设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领导到位、职责明确、方案可行、责任到人、统筹有力,确保试点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市教育局将结合相关试点要求,组织专家团队加强对试点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建立经常性督查及经验、成果交流等制度,并根据督查评估结果对试点建设学校进行动态调整。各试点建设学校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年度试点建设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市教育局信息处。联系人:陈水彬;联系电话:85681315;邮箱:jyjcsb@czedu.gov.cn
  
  附件:常州市第二批“数字化学习试点学校”建设单位名单

常州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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