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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生态技术应用研究所科研大楼翻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2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2〕170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2-11-05 公开日期:2012-11-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鉴于常州市生态技术应用研究所原科研大楼年久失修、经武进房屋鉴定所鉴定为危房的实际情况,为彻底解决其存在的安全隐患,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生态技术应用研究所科研大楼翻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科技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市生态技术应用研究所科研大楼翻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科发计〔2012〕20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常州市生态技术应用研究所原科研大楼年久失修、经武进房屋鉴定所鉴定为危房的实际情况,为彻底解决其存在的安全隐患,原则同意常州市生态技术应用研究所实施常州市生态技术应用研究所科研大楼翻建工程。

    二、该项目拆除常州市生态技术应用研究所原科研大楼,在其原址翻建1幢框架5层(局部6层)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3693平方米,主要用于生态应用技术研发、现代农业企业孵化等。同步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等配套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050万元。资金来源除由市财政拨款650万元外,其余由你局和常州市生态技术应用研究所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加强投资控制,落实资金筹措,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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