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15〕31号)要求,为推动我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开展,现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经省绩效评价合格且未获得过先进的单位或通过国标认证(不含国标过渡)的单位均可申报参评(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历年示范合格及先进单位名单,请登录省知识产权局网站,打开“主要业务”栏目中的“表彰奖励”模块进行选择即可)。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评选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各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纸件与电子件各1份),经企业所在地辖市(区)知识产权局会同当地质监局、财政局审核后,于2015年4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常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地址:常州市常武中路801号科教城天润科技大厦C座511室)。
2、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于2015年4月17日前将参评单位推荐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由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财政局,按照《2015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评选指标》(见附件1)的要求,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进行推荐。
3、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要积极组织申报,推荐本地区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开展好、成效显著的单位申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常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范丽恒 89857959 E-mail:fanliheng2006@yahoo.com.cn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叶菲 85681529
附件:1. 2015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评选指标
2. 2015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评选申报书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5年3月6日
常知发(2015)3号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