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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工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014109453/2019-0006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工信局
生成日期:2019-08-20 公开日期:2019-08-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工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常州市工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综合性政策。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2、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对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储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3、制定贯彻落实国家、省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信息产业园区、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参与各类工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4、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审批、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国家和省相关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监督管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

5、研究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拟订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落实。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认定、评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审核推荐上报省级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归口的科技专项经费和项目管理。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和培训,贯彻制定技术标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6、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履行电力行政管理职责,负责协调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实施电力运行的有关标准。编制上报电力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和热电联产的有关工作,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规范煤炭经营,推进煤炭市场建设,协调煤炭供需平衡。负责电力、煤炭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7、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的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指导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8、研究提出行业规划、经济和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发展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负责相关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盐业、烟草工业和专卖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9、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业、工业设计、会展业和售后服务业等,指导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监测分析产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拟订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

10、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动态监测。按分工编制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的进出口总量计划编制并监督执行。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11、负责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改造,规范企业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承担推动企业上市和多渠道融资有关工作。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组织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相应的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12、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拟订信息产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信息化投资的规模和方向、上级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组织规划或实施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全市信息动员工作。

13、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14、根据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无线电频率规划和地方无线电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全市无线电频率的分配与管理、无线电管制、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检测和干扰查处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调解决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5、负责中小企业(含民营经济、乡镇企业,下同)发展的综合指导与协调。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承担或参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担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

16、组织拟订全市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协助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做好军品科研及生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保密认证以及军工统计等工作,协助做好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工作,负责军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和国家安全、保密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市船舶行业管理工作。

17、负责组织推进“诚信常州”发展战略的实施。统筹协调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

1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2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财务处)

负责委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访、保密、督办、政务信息、会议组织;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督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责日常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建立完善机关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办理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负责经济和信息化系统信息网络建设,承担委机关办公自动化、部门门户网站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负责委机关财务工作及对所属资产的管理和协调,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各项经费预算的综合平衡;承担委机关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2、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调配、任免、考核、奖惩、人事档案、工资福利等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以及相关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材料的审核报送参评工作;负责系统人才工作,承担委机关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协助党组做好机关统战、侨务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3、综合处(研究室)

参与拟订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对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理论性文稿;负责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委机关内综合性调研活动,指导协调经信系统的调研工作,组织实施省、市下达的重大调研课题;组织撰写编史修志等材料;负责国内外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

4、产业政策处(市汽车工业办公室)

制定贯彻落实国家、省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监督检查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和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意见,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承担车辆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牵头承担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参与太湖流域工业污染整治有关工作。

5、经济运行处

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对全市工业和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经济新增长点的培育和监控工作;协调缓解企业生产流动资金矛盾;组织协调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承担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的调度和协调工作;管理市级药品储备,组织实施发生重大灾情、疫情等特殊情况下的药械调度;承担生产性服务业有关工作,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工业设计、会展和售后服务等,指导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组织和引导企业开拓市场,指导企业建立市场营销体系;承担工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国防动员、反恐等有关工作;承担市振兴五大产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6、产业投资处(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承担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授权和分工申报、审批、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按规定申报、实施和监督国家和省相关专项计划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和安排;按规定承担内外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购置进口和国产设备抵免税的审核工作;参与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对拟上市企业的融资项目进行审核,监督募集资金的投向;指导银企沟通合作与直接融资工作;监督管理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联系和指导有关投资类中介机构;承担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7、科技与质量处

研究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审核推荐上报省级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指导行业共性技术创新机构建设;编制和实施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国产化、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等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参与市科技专项经费的安排和管理;组织重点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和项目验收;组织企业技术进步奖评审,参与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推进产学研结合和国内外产业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和培训,贯彻制定技术标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8、企业发展服务处(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办公室)

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对中央和省在常企业服务工作;指导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改造,规范企业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百亿元级企业培育工程;监测分析大企业大集团运行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企业加强管理,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指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参与企业上市推进工作,推动企业多渠道融资工作;承担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工作;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9、经济合作处

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动态监测;按分工承担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的进出口总量计划编制工作并监督执行;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生产企业出口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产品目录,并参与有关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工作,指导企业与跨国零售集团加强合作;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组织编制发布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合作指南;参与开发区的宏观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系统有关团组及人员出国(境)的有关工作。

10、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以及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承担节能监察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申报、审核、核准节能减排和工业、通信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承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电厂)产品认定工作;推动落实工业、通信业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组织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节约能源和有关循环经济宣传、培训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推进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参与工业布局调整中有关企业搬迁的政策制订和工作协调;承担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1、电力能源处(煤炭处、市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

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工作,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监测电力能源运行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承担电力、煤炭、天然气有关数据的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实施电力运行的有关标准;推进热电联产的改造应用,承担热电联产生产运行管理和热电联产企业(机组)年度核验工作;平衡全市电力电量,编制上报电力生产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划分和管理全市供电营业区工作,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承担煤炭经营企业资格监督管理;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承担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和紧急调度工作;承担成品油应急储备管理;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参与电、热价格的制定和管理;负责电力保护工作,承担市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行政管理工作、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和电力生产的安全监察,参与市重点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工作;联系指导全市有关行业协会工作;承担市电力能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2、交通与物流处(市道口管理办公室)

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市重点物资运输的调度;协调解决综合交通运输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编制、有关重点交通项目的论证审查和综合交通的管理;参与道路检查站、收费站、稽查站的审核设置工作;承担全市春运组织工作,负责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铁路监护道口的改造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市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疏港疏站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落实相关政策,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重点物流项目的扶持工作。

13、装备工业处

组织制定并实施机械、汽车、民用飞机、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并推进实施;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做好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承担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承担本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依法承担有关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工作;对本行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技术创新等项目及财政用于本行业有关专项资金进行初审,协助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参与相关行业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联系有关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市行业协会办公室、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

组织制定并实施钢铁、有色、黄金、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和轻工、纺织、医药等消费品行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并推进实施;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做好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承担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承担本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依法承担有关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工作;对本行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技术创新等项目及财政用于本行业有关专项资金进行初审,协助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参与相关行业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承担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报批与管理以及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大师、名人的评审和推荐工作;按规定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承担盐业、烟草工业和专卖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联系有关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承担市推进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5、信息化推进处(企业信息化处)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工作、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推进全市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网络互通、业务协同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提出信息化投资规模和方向、上级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监督及绩效评估工作,组织规划或实施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工程、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工作;推进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推进社会公共事业、社区管理服务、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农村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组织协调和推进智能卡、银行卡产业发展,推进重大智能卡应用项目实施,推广基于银行卡的各类应用;推进无线射频识别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推广;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6、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负责市中小企业局业务综合协调工作;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市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中小企业发展与改革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中小企业系统的行政复议工作;承担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预算、管理与监督工作;承担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17、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处(融资担保处)

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和制度创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组织企业家队伍培训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关闭的初审和日常监管;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指导创业基地建设。

18、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中小企业产业与合作处、市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调办公室)

承担中小企业经济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与发布工作,监测中小企业发展态势;指导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调整产业、产品和布局结构;指导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推动产业集群集聚和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发展;推进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和指导中小企业劳动、卫生、环保及节能等方面的工作。

19、教育培训处

承担全市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和学习型企业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全市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企业经营者培训工作,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方面的有关管理工作;管理全市经济管理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和人力资源开发;开展国际合作培训与交流;扎口协调机关处室条线业务培训工作。

20、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市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办公室、市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市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协调军品科研、生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军品科研生产承担单位保密资格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军工电子行业管理;参与武器装备科研合同管理;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计量、标准、情报、统计、成果推广工作;负责军工动员、国防科技工业军转民工作;配合做好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的行业管理,规范生产流通市场及治理整顿工作,协助管理船舶行业生产条件认可、运行监测。

21、法规处(行政服务处)

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委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经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委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对本委行政许可事项按相关政策、规定、程序的要求,进行集中受理、审核、备案、转报;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督办和流转工作,做好会办、联办项目的沟通协调;负责对本委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和人员进行指导和管理。

22、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

 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企业及个人信用征信工作;承担信用产品的市场培育和应用推广工作;承担信用工作的对外联络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导信用知识教育、宣传、考核等工作;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23、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

研究拟订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跟踪推进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和成果产业化;指导推进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规定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相关资质认证管理;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负责对电子信息产品的污染控制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市软件行业协会和市国际互联网络协会工作等。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 

1、常州市经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15人,主要职能是为节约能源提供监测保障;协助制订节能监测计划,参与制订规定、标准和技术范围;实施本市节能监测,对企业节能自检进行技术指导,对合理用能状况进行评价;节能产品的认证、监督;参与基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的论证;对浪费能源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承担上级委托的监测事宜。

2、常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常州市信息化推广中心)由经信委下属5家事业单位于2012年整合成立,为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3人。主要职能:一是配合政府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二是为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服务;三是协助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四是将政府经信部门部分职能延伸、细化。中心通过窗口服务平台整合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创新服务企业机制,提升服务企业效能,为常州地区的中小企业在创业辅导、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咨询服务、信息服务、融资担保、市场开拓、政策法律、信息化推广等领域提供专项服务。

3、常州市无线电管理监测站,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编制7人,其承担的主要职责: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以(站);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4、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常州市市民卡管理服务中心),为2016年新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8人,其承担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社会公共基础信用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与运行;做好企事业单位、个人信用信息的归集、处理和发布;实现政府部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提供信用查询服务,受理异议申请和信用投诉等工作;负责市民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维护市民卡管理系统。

5、常州市无线电管理处,组织开展本地区无线电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无线电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开展本地区无线电监测和检测工作,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无线电管制和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根据规定征收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

(二).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工信局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家,具体包括: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常州市经信综合执法支队、常州市无线电管理处、常州市无线电管理监测站、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质量发展战略明确新思路。深化推进“三位一体”工业转型升级战略,强化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一是明确工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对标德国和国内先进地区,出台《关于塑造高质量工业明星城市的实施意见》,重点打造一批具有国内竞争优势的明星产业集群,一批地标型、龙头型、小巨人型和科技创新型明星企业,一批智能化、终端化、关键核心零部件类、基础材料类以及品牌消费类明星产品。二是积极创建制造强国示范区。按照产业协同分工构建先进制造体系的要求,编制《扬子江城市群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方案(常州部分)》,明确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产业人才支撑体系、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工作协调推进体系的具体措施,全力推进“中国制造2025”国家示范区创建。三是加快推进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出台《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网络基础、平台服务和安全保障三大体系,力争到2020年形成省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体系。四是夯实中小企业发展基础。出台《关于促进常州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营造显著优化的发展环境,构建多层次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中小企业增强创新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质量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成效。加快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为先进制造业发展腾出空间。一是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组织开展全市工业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专项整治,淘汰各类落后设备75台套。开展低端低效产能退出,申报省计划项目12个,列全省第一,共淘汰低端低效产能铸造5.1万吨、印染2500万米和0.34万吨、纺织1300万米、电镀3万吨、铅蓄电池34千伏安时、钢压延加工0.2万吨。二是扎实推进“263”减化和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开展“四个一批”核查,督促落实关停企业后续处置工作,全年共关停验收化工生产企业201家、提升改造验收72家,化工生产企业入园进区率提升至17.9%。两年累计减少化工生产企业442家,生产型企业数量减少50.1%,提前两年完成市“263”减化企业数量减少目标。取消金坛培丰化工园区定位,调整天宁武澄工业园的化工产业定位,组织保留化工园区开展综合评价。三是启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开展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调查摸底工作,出台《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行动方案》,有效降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共关闭退出企业16家、完成就地改造1家。四是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出台《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确立“6+X”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综合评价信息系统,完成辖区内全部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数据归集核对。溧阳市、新北区、武进区等地区先行先试开展了评价结果差别化运用探索。首次运用评价结果评选年度工业亩均效益奖企业20家。

(三)先进制造业发展创造新业绩。坚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制造业向集群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化发展。全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12.67%,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7%,新能源、智能装备制造、智能电网、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大产业链产值增长12.27%,对全市产值增长贡献率达44%。一是推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贯彻落实省《关于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在集群发展目标、增强创新能力等方面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合力培育高端装备、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集群。二是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大力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全年新增省级示范智能工厂1家、省级示范智能车间23个(累计72个、列全省第三)、市级智能车间69个(累计182个)。搭建工业企业和智能制造服务商交流平台,新增省级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1家。组织举办2018世界智能制造大会智领全球嘉年华常州论坛,承办全省智能制造现场推进会。常州市支持产业链智能制造升级经验做法被中国工程院列入全国智能制造十大路径之一。三是推进重大装备应用。鼓励装备制造企业提升产品技术水平,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研发及应用推广。全年新增省级首台套重大装备18项、累计126项,新增数和累计数均列全省第二,认定市级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50项。帮助生产研发企业拓展市场,降低首用风险,新增省重大装备保险保费补贴试点5家。推动重大装备园区建设,戚墅堰轨道交通产业园获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试点。四是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制造业企业向服务化转型,优化盈利能力,提升竞争新优势。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培育,新增省级示范企业13家、列全省第一,省级示范培育企业2家,认定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20家。大力发展工业设计产业,组建市工业设计产业联盟,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1家、列全省第一,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30家。新增省级重点物流企业2家。

(四)企业创新发展实现新突破。以创新驱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联合创新、聚焦短板、重点突破,企业品牌创新能力切实增强。一是推进创新载体建设。出台《常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新增新能源汽车能源与信息、石墨烯等2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列全省第一。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新增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19家、市级33家。二是鼓励强基攻关和高端研制赶超。夯实工业发展基础,中标国家工业强基工程5项,累计达15项、列全国地级市第一。组织整机企业与配套企业合作对接,入选工信部强基一条龙计划企业2家。推进整机产品研制迈向中高端,新增省高端装备研制赶超项目5个,累计达11个、列全省第一。鼓励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8项新技术新产品进入省重点推广应用目录,累计达170项。三是推进科技创新和质量品牌建设。天合光能、上上电缆入选第五届中国工业大奖,武进不锈获提名奖,获奖数列全国地级市第一。实施标准领航质量提升工程,新增省质量标杆企业2家,认定市质量标杆企业5家。推进消费品工业升级战略,新增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3家。四是推动军民融合创新发展。加强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建设,新增省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1家、总数3家、列全省第一。鼓励条件成熟的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项目,促进与军工单位对接合作,全市军工保密资质企业达90家。

(五)产业绿色发展作出新贡献。着力推进绿色发展,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一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环保督察整改落实,积极应对前所未有的治气压力,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和秋冬季大气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编制《常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避免“一刀切”停工停产。二是大力推动绿色制造。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强绿色制造标杆企业示范引领,新增工信部绿色工厂7家、列全省第二,新增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各1家。新墙材和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位于全省前列。三是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完成企业能源审计60家、节能监察150家、清洁生产审核40家。开展能效领跑和“百千万”行动,完成节能量交易5154吨标准煤。四是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推广再创新高,全年新增新能源汽车7423辆,同比增长91.9%。符合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新能源汽车5304辆,同比增长122.4%,建设完成各类充电桩513个,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六)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展现新作为。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业互联网产业大力发展。一是推进工业互联网快速发展。出台《常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常州市工业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工业互联网“528”培育行动。大力推动“企业上云”,新增省工业互联网五星级上云企业4家、四星级9家,总数列全省第一。推进工业互联网基础体系建设,新增省制造业“双创”示范平台4家、省工业互联网服务资源池9家、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3家,获评工信部优秀APP解决方案1项。加快工业互联网“企企通”应用推广,新增应用企业2550家。二是持续开展两化融合贯标试点。全市两化融合水平指数达92.8,比上年度提高2.2。以贯标试点带动行业水平整体提升,新增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达标企业59家,获批国家级贯标试点企业6家、省级30家。三是积极筹备世界工业和能源互联网博览会。抢抓工业互联网发展机遇,力争将世界工业和能源互联网博览会打造成新的城市名片。成立由市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的博览会筹备指挥部,全面启动综合协调、论坛峰会、展览展示等前期准备工作。四是推进软件产业优化发展。积极培育引进工业互联网、计算机视觉等新兴领域企业,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市完成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收入544亿元,新增省级优秀转型升级软件企业10家、融合发展案例5个,15个项目入选省优秀产品、平台、服务和解决方案、列全省第三。视感科技荣获“i创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团队组一等奖。五是智慧城市建设持续发力。积极推进智慧城市示范应用建设,获评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1家,入选智慧江苏重点工程1项。信息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家庭宽带平均带宽达60.52M,光纤用户数突破200万,中心城区光纤到户共建共享新建小区21个已交付使用,100%实现集约化建设。六是无线电业务保障有力。加强常州地铁数字集群重点频率监测,组织开展5G频段附近卫星地球站等清理核查,圆满完成上海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

(七)企业发展壮大跨上新台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一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上下协同推进工业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奖补政策,全年支持有效投入项目294个,引导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组织对接央企16家,推动机械总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及9个项目落地实施,协调推进项目进度。二是做好新增长点培育。组织全面摸底,确定年新增产值超5000万元新增长点项目200个、省级项目63个。深入跟踪服务,对产出进度滞后项目进行重点监测和情况调研,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题。三是积极培育规模骨干企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培育企业做大做强,2家企业入围中企联“中国企业500强”,4家企业入围“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16家企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完成企业并购项目13个,标的兑价10.2亿元。开展个转企、小转规培育,全年小转规企业数达481家。四是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全年获评国家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1家,新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级1个、省级10个。大力发展“专精特新”,鼓励企业围绕细分领域精耕细作,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4家、列全省第一,新增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家。扎实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新增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3家。

(八)企业服务建设迈出新步伐。推进服务效能建设,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财政引导资金撬动作用,在跨越式发展、智能制造、创新引领、生产性服务业和优化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重点支持企业发展。下拨专项资金8.1亿元,其中积极向国家、省争取各类扶持资金达5.04亿元,创历史新高。二是强化行业监测分析。完善行业调查样本,加大对重点领域行业信息收集分析,坚持每月研判产业运行情况,撰写的调研材料获得了国家、省、市领导高度重视。三是全面推进企业减负。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降税减费政策转化为企业真实获得感,全年为企业降成本超160亿元。支持527家企业参与电力市场直接交易,累计结算电量169.64亿千瓦时,节约电费2.62亿元。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政务诚信、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诚信建设等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出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扩大信用信息应用。五是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解决融资、用工、用地等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100多个。加大银企对接力度,重点推进智能制造、军民融合、隐形冠军等领域资金要素保障。全市担保机构为1121户企业提供融资担保83亿元,同比增长20%。“苏微贷”基金规模扩至8000万元,为173家小微企业发放低息贷款5.9亿元,累计达12.9亿元。六是高度重视企业人才培训和引进。以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为主线,全年组织“践行党的十九大•种好常州幸福树”、企业转型升级等专题研修培训班3期,企业“创新与发展”系列报告会7期、“经信讲坛”系列讲座24期、组织企业学员参加省“英才名匠”产业人才培训班,培训人数达6.1万。引进年薪50万元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11人。七是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指导企业“走出去”,积极推进企业参与长三角、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经济合作,主动做好安康市对口帮扶和葫芦岛市对口经济合作,组织对接活动12次。

附表下载: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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