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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13/2019-0003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依法办〔2019〕11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9-11-11 公开日期:2019-11-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常依法办〔2019〕11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市统一部署,我市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市级各单位已办结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方式

    本次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各单位全面自查,司法局组织指导,发现问题,自行整改,从中选优的方式进行。自评结束后,各单位按照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数总数不少于1卷不多于4卷的比例自行选择案卷按规定时间报送市司法局参加全市统一评查(兼具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责的单位,报送案卷时许可案卷不少于1卷)。

    三、评查标准

    本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分别按照《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附件1)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一般程序)》(附件2)执行。

    四、评查步骤

    (一)自查自评

    各单位应对照有关评查标准,对评查范围的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自评,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加以改正,并形成执法案卷自查报告或者单位自查通报(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推行三项制度在案卷中的体现及五个领域推行三项制度年底已完成的比例),于2019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司法局(市行政中心1A512),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715636188@qq.com

    (二)汇总报送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选择质量较高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于2019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司法局(市行政中心1A512),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案卷统一评查。

    (三)统一评查

    市司法局代表市政府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统一集中评查,对于案情复杂的案卷将邀请有关专家参与评查。评查工作完成后,制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对优秀案卷予以通报表扬,并在依法行政考评中酌情加分。

    五、评查要求

    (一)行政执法案卷直接反映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对案卷的评查,可以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精心组织,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要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作为提高本单位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契机,把案卷评查工作和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裁量权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过程中的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和行政执法案卷。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束后,要根据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自行查找行政执法不足,以此推动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联系人: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王苏

    联系电话:85683397   85683385

 

    附件1: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附件2: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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