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常环执法〔2021〕46号)要求,我局组织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事业单位第二轮申报和评审工作,确定146家企事业单位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有效期为3年。现将上述名单予以公布。
公众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45。
附件:常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事业单位(第二批)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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