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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21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672/2024-0003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民复〔2024〕20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2024-06-06 公开日期:2024-06-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21号的答复

钱旭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政府部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指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二十大更加强调“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近年来,常州市立足社会治理新形势、新要求,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为抓手,探索创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新路径,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突出顶层设计,加快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高点站位、科学谋划、强力推进,积极转变政府职能。2014年以来,我市相继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实施意见》《常州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资质认定办法》《常州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暂行办法》,在制度上明晰资质要求、规范操作办法,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工作。市财政局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要求,按照省财政厅发布的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及时发布我市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实际,动态调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为预算单位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依据及参考,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覆盖面。

二、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模式。建立从“以项目推动服务”的单向模式转变为以“社会需求”和“公益项目”为核心的“双向认领”模式。2021年—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购买或引导购买的社会组织服务项目853个,投入资金2346万元;开展公益创投项目759个,提供扶持资金5460万元。引导有条件的街道、社区每年集中主动向社会组织发布服务需求,社会组织因地制宜制定公益项目,真正实现按需定制。钟楼区永红街道、新北区龙虎塘街道等均打造出了自己的品牌亮点,让处于“放空状态”的社区资源活跃起来,也涌现出天宁区“安宁守护——社区临终关怀志愿服务队伍培育与建设”项目、武进区“共享美好生活”——残障人友好社区服务项目、新北区“爱启忆,勿忘我——认知症预防关爱”项目等一大批广受民众欢迎的公益项目。

三、厚植发展优势,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提档升级。

明确市、区(县、市)、街道、社区四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功能定位,建成各级基地63个,每年对各级基地给予资金扶持,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做好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的运行管理,为社会组织提供学习、交流、展示的平台。启动“红社营计划”,每年组织各级各类专题活动培训2000余人次,推进“草根队伍”向专业组织转变,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水平,培育出金坛区“益治吾社”、天宁区“融益天宁”、武进区“吾社益心”等社会组织公益品牌。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1. 协同财政部门大力开展对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培训,宣传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政策,提升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能力。

2. 进一步优化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信息发布平台,逐步解决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信息不对称问题,形成政府购买服务需求发布、社会组织承接申报、绩效考核评估等方面有效衔接机制。

3. 统筹现有政策和资金,探索多部门、多方式的政策支持,发挥政策合力,加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实际需要和公共服务需求,及时将合适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

4. 简化、完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认定工作,将社会组织年检结论、评估等级与资质认定标准挂钩,引导社会组织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强化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签发人:施小平

经办人:杨可可

联系电话:85681597

常州市民政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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