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水利(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1月8日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市政府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水安﹝2015﹞3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市水利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促进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制度,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最大可能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春节和两会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深刻吸取近期连续发生的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把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措施,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全力以赴做好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市水利系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管辖或承担的工程、项目。
四、检查内容
(一)基础部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职责分解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各项举措落实情况;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情况;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危险源排查登记管理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检验、维护情况;安全知识培训和员工教育以及三类人员、特岗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事故报告及“四不放过”情况。
(二)专业部分
1.在建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运行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工程冬季施工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情况;现场管理及用电用气、高空、井下、陡边坡、起重、吊装、脚手架等特殊工序施工方案及执行情况;工程车辆管理情况。
2.水利工程管理。泵站、水闸安全管理与运行状况,规程、规范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水库大坝及配套工程的安全管理与运行状况;近年来投入运行的除险加固水库的蓄水控制情况;水库、塘坝行政责任人、技术管理责任人到位情况;带病运行工程设施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江河湖海堤防安全巡查和管理措施等。
3.特殊场所、设施、材料的管理。城镇居民生活水源地安全管理;高层建筑、办公区、生活区、宾馆、饭店、水利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防汛物资仓储的消防管理及疏散通道检查;压力管道、容器的管理及维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运输、保管、使用情况;具有危险危害性的实验、化验仪器设备器具的使用管理。
4.其他专项内容。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情况;水文、勘测等水上测验项目的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违法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情况;管理范围内的渡口、船闸安全管理情况;车辆管理及驾驶员安全教育情况等。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集中检查阶段(1月27日至1月30日)。各辖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对所辖单位和项目进行集中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治“五落实”,特别是对自查自纠工作不落实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和跟踪督办。
(二)市局检查阶段(2月3日至2月6日)。市局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组,分片对各辖市、区水利(务)局,局属各单位所管辖部门和项目进行抽查,重点对局属各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帮助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和重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查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2月9日至2月13日)。对全市水利系统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
请各辖市、区水利(务)局,局属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局各督查组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盖单位公章)分别于2月2日、2月6日前报局基本建设处,以便我局汇总上报水利厅。
联 系 人:伍志明
联系电话:85682190
电子邮箱:569187543@qq.com
附件:1.水利安全大检查表
2.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汇总表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4.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
5.市水利局领导带队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分工表
常州市水利局
2015年1月27日
附件1-4
附件5
市水利局领导带队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分工表
周良法局长:全面部署本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整体掌握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督促解决重大问题。
第一组:秦文秋副局长负责,联络员:洪昕,督查单位和地区: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河道湖泊管理处,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和溧阳市;
第二组:丁光浩副局长负责,联络员:陈汉新,督查单位和地区:节约用水办公室,水资源服务中心和金坛市;
第三组:张萍霞副局长负责,联络员:曹建庆,督查单位和地区:水利规划设计院,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和武进区;
第四组:秦国培纪检组长负责,联络员:张振华,督查单位和地区:局机关和天宁区,钟楼区;
第五组:计玉根总工程师负责,联络员:伍志明、潘伟良,督查单位和地区: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处和新北区,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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