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为切实保障全市食盐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防止食盐市场的异常波动,经研究,决定从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盐市场价格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的对象是辖区内的食盐批发和零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电子商务平台。
二、检查内容
(一)在食盐经营过程中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
(二)在食盐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标价、虚夸标价、模糊标价、低标高结、虚构原价、虚假折价、短缺数量、谎称政府定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三)在食盐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哄抬价格行为;
(四)在食盐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五)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组织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按照“集中部署、属地负责、抽查检查”的原则,由市局统一部署;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自行确定检查对象(不少于3家)并组织开展检查;市局视情开展抽查和督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要把规范食盐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食盐经营者的宣传引导,加大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不断促进食盐市场保供稳价、规范食盐市场秩序。
(二)请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食盐市场价格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填报市局价监竞争处汇总。
联系人:姜丽雯;联系电话(传真):0519-88588105。
附件:《食盐市场价格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