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无偿献血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目前,常州市无偿献血率达100%,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但我市采供血工作对街头流动献血的依赖性较大,易受环境气候变化,人口迁徙流动,突发公共事件等因素影响,结构性、季节性、区域性血液供应紧张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构建无偿献血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市区临床医疗救治和突发事件应急用血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江苏省献血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决定在我市城区组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简称应急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我市城区每年献血人数超过5万人,按照献血人数的20%,即1万人为目标,组建一支启动及时,血型平衡,数量稳定的无偿献血应急队伍,以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出现高温严寒季节性缺血时,医疗急救用血拥有可靠的血液来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组建方式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常部队、在常高校积极宣传、组织动员,按照个人自愿无偿的原则,以适龄健康在职职工数的15%动员组建应急队伍;申报省、市文明单位的,按适龄健康在职职工数的18%动员组建应急队伍,组建应急队伍计划表人数见附件1。
三、启动程序
在本市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或因气候变化等因素出现季节性缺血和血液偏型时,常州市无偿献血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献血办)及时启动应急程序,根据用血缺口,下达献血任务,畅通绿色通道,按照分级动员,快速到位的原则,定额、定时、定点开展集中采血。
四、组织领导
常州市公民无偿献血领导小组主管全市血液保障应急工作,负责因气候变化、季节性缺血和血型偏型等特殊情况血液紧急筹备的组织、协调、领导工作,市献血办为应急队伍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督促、检查、协调城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的组建工作和日常管理,辖区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督查、协调本区各机关、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的组建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区政府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并统筹协调本区各机关、乡镇、街道应急队伍的组建工作。各行业主管局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职工加入应急队伍,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常部队,在常高校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确保本单位应急队伍组建工作如期完成。
(二)强化培训,增强应急能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队伍个人登记及初步健康筛选工作,加强应急队伍管理,强化培训,定期进行动态调整与补充,确保这支队伍在关键时刻能应急启动,切实增强本市血液供应的应急和调控能力。
(三)信息准确,及时启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信息畅通,市献血办和市中心血站要认真做好应急献血的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合理安排献血时间,保证应急献血规范、有序开展,使全市应急献血机制进一步完善,采供血能力进一步提升。
请各单位将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组建登记表(附件2)于7月10日前上报市献血办(联系人:孙华英;联系电话:88879907,13901501575;邮箱:476152788@qq.com)。
附件:1. 常州市城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目标人数参考表
2. 常州市城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组建登记表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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