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的《关于报请常州市动物卫生处理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坛发改投字〔2017〕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动物无害化处理,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原则同意由金坛区农林局实施常州市动物卫生处理中心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常州市金坛区经济开发区东拓荡村,规划用地面积20021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3588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466平方米、榨油车间和污水处理站206平方米、管理用房810平方米、生活用房建筑面积828平方米、消防泵房及变电所192平方米、门卫856平方米;采用干化法处理工艺,购置自动进料机、液压系统、粉碎机、高温高压夹层烘干机、冷库制冷机组、电动高温蒸汽消毒清洗机等设备61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日处理病死动物20吨的能力。
同步实施地面停车场、道路、绿化、水、电、气等综合配套工程。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59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4376万元,其它费用1172万元,基本预备费444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6〕37号);金坛区规划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82201600087号);金坛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坛环审〔2017〕2号}。
五、请你委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7-320482-47-01-309835)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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