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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3年常州市卫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3-0003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办〔2013〕131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生成日期:2013-05-21 公开日期:2013-05-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印发2013年常州市卫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13年常州市卫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卫办〔2013〕131号

各辖市(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2013年常州市卫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卫生局

    2013年5月8日

    

    

    

    

    2013年常州市卫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3年常州市卫生依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开展“现代化建设推进年”的要求,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为重点,努力在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行为、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1.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宪法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法计划、培训计划,使执法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切实担负起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

    2.强化法律学习培训。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培训制度,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主体、对象、内容和形式,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3.继续推行行政审批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要求,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强化工作衔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健全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告知、救济、监督、投诉等环节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等制度规范。

    4.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中心”审批与网上审批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的审批项目运行机制,构建以人为本、上下联动、管理规范、办事公开、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巩固深化“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运行工作成果,真正做到权力取得有据、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行政指导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信用公示、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机制

    5.进一步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征求意见制度,起草规范性文件要向社会公开征求征集意见,特别是要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都要组织听证或专家论证。加强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严格执行《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要坚决予以纠正。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修改或废止,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6.健全行政决策形成机制和程序。贯彻落实《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提出、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示公布进行规范。完善决策听证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听证。对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以及突发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需立即作出决策外,出台前的决策方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全面分析影响稳定因素,风险评估报告及资料立卷归档。健全行政决策后评估和纠错问责机制。完善决策效果评估制度,通过民意调查、定期检查、专项督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形式,收集分析决策实施相关信息,了解群众满意度和决策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决策,严肃追究责任。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量化裁量标准,完善裁量公开、裁量指导、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会办等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指导和评析研讨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疑难复杂及共性问题。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推行行政执法证据格式化。进一步完善执法风险评估和防范控制机制,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严格的进、出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及时做好卫生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

    8.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重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直接关系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进行事前法律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防止违法行政的发生。对重大行政处罚或对社会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进行重大案件回访,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以信息化推进规范化,开展网上执法事项查看、实时监控、风险防控。做好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9.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将矛盾纠纷纳入行政复议轨道。健全行政复议内部会议、外部会审机制,坚决纠正违法或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引导群众通过复议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权。推进行政复议公开听证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强化行政复议调解,提升行政复议亲和力、公信力和规范化水平。

    10.全面推进行政调解。进一步增强新时期下做好行政调解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行政调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和推进措施。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配合做好建立医患纠纷“大调解”工作平台。推进行政调解制度化、规范化,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和卷宗评查。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落实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和经费。

    11.加强改进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深入基层下访工作,强化领导责任,转变干部作风,促进工作重心下移,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提高基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能力。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严肃追究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人的责任。

    12.完善政民互动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群众关心、媒体关注、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网络监督,建立完善舆情收集、分析、判断及应急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问题,提高公信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常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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