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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变型拖拉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9-0003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办发〔2019〕49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19-05-20 公开日期:2019-05-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进一步加强变型拖拉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变型拖拉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常农办发〔2019〕49号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加强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管理,深刻汲取山东“8·11”、浙江“5·1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消除农机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严管理、去存量、除隐患的监管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变型拖拉机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变型拖拉机监管认识。各地要增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红线意识,提高安全防范的风险意识,切实履行变型拖拉机的监管职责,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各地要逐一梳理在册在管的每台变型拖拉机信息,实施精准监管;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联防联治和路面动态联合执法监管,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二、严格变型拖拉机安全检验。各地要按照变型拖拉机安全管理要求,在办理变型拖拉机年度检验时,严格执行变型拖拉机上线检测、一年双检、逾检注销管理规定,认真复核比对变型拖拉机车辆实况、原始档案和系统电子信息,确保信息数据一致。要严格执行农机交通违法行为查询制度,检验前要查验公安违法记分处理情况和事故信息;凡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安全隐患未消除的,不予办理相关车辆检验、证件审验相关业务。

三、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各地要按照常州市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变型拖拉机强制淘汰报废标准和要求,对超出使用年限的变型拖拉机,实行强制淘汰,不再办理检验业务。对连续二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变型拖拉机,按规定办理公告注销牌证,并抄报所在地公安交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引导机主自觉淘汰、提前报废变型拖拉机。

四、强化农机安全的宣传教育。各地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特点,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特别要以此次浙江“5·12”事故为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事故警示的教育与培训,提高机手遵规守法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镇、村农机管理员的作用,宣传引导农村群众不乘坐拖拉机,树立安全出行意识。

五、加强变型拖拉机执法检查。各地要摸清外籍变型拖拉机在本地作业底数,掌握车辆和驾驶人员信息。要组织农机执法人员深入乡镇(村)、田间、场,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牌证、超限载、拼改装等违法行为。要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配合做好对上道路行驶变型拖拉机的路面管控,经常性开展对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运行情况检查,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超载、超速、违法载人、人货混装、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各地要切实加强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监管,认真汲取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监管责任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落实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局将组织开展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专项督查,对因监管不力、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当的,将组织约谈并通报批评。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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