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索 引 号:014109517/2019-0002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2019〕122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19-12-19 公开日期:2019-12-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常城管〔2019〕122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局根据市委建设管理明星城市的总体部署,按照2019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力推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现将全年开展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依法履职,提升工作效能

(一)落实行政体制改革

1.完成权力清单梳理。按照市委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按时完成部门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调整并公布新成立的市城管局权力事项清单。继续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3550”改革,合并原城管、园林窗口,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截至目前,市城管局窗口累计办理各类行政许可297件,累计办理开发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竣工备案22件,办理了园林企业信用管理手册75件,收取绿化损坏赔偿费13297832.55元。

(二)创新行业监管方式

2.构建城管信用体系。整合原市城管局《常州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诚信考核办法》、原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常州市园林绿化养护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常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加入综合执法内容,联合市信用办出台《常州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建立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此办法出台后受到全国同行的关注,已有多批次团队来我局考察或来电咨询。6月份,武进城管局开出了全市首张城管领域失信行为认定告知书。

3.创新行业监管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按要求对城市生活垃圾清扫、保洁企业是否履行清扫、保洁合同规定的义务进行双随机抽查(2家/月)。严格落实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编制了我局“互联网+监管”平台的事项清单,对所有事项清单项的子项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等信息进行填报,目前市级共有20个事项清单项,清单项的子项中梳理出9项行政检查,并编制了实施清单。

二、科学决策,强化法治保障

(三)立法制规实现重大突破

4.出台《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形成治违总纲。牵头完成《办法》的起草工作,通过近三年来的不断努力,今年1月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的出台主要解决了新形势下如何快速有效遏制在建违法建设,提高查处违法建设效率问题,实现“新增违建零容忍,存量违建减量化”的目标。

5.出台系列配套文件,完成治违组合拳。为了使《办法》能更加有效的得以贯彻和实施,结合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先后出台《违法建设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进一步细化了违法建设治理的相关操作规范和流程;与不动产登记机构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违法建设治理协作机制的会议纪要》,构建高效的部门协作机制;牵头完成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常州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规定》,尊重历史,尊重实际,对存量违建进行分类处置,避免清违过程进行简单“一刀切”“切一刀”“大水漫灌”式拆违;与市信用办联合出台《常州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通过信用惩戒来增加违法当事人的信用成本,已有企业因此而主动自拆;出台《关于明确违法建设强制执行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增加当事人的违法成本,降低行政执法费用,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6.顺利完成《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立法任务。根据市政府立法计划,《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被列入常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计划中的调研项目,9月份完成了《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立法调研报告及《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送审稿)》。同时,《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还被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列入2020年度立法计划,按要求完成了《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7.完成《常州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后评估工作。《常州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于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今年我局委托相关单位对它的合法性、合理性、执行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立法技术性、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立法后评估,并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9月底完成评估报告并上报市司法局。

8.出台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文件。根据《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2019年1月公布了《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点位清单(第二批)》,出台了《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常城管〔2019〕31号),有效推进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四)推进重大决策法治化

9.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根据《常州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精神,首次编制了《市城管局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今年我局8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通过局网站对外公布。

10.严格合同管理。继续落实《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合同管理制度(试行)》,规范局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截至目前,共法制审核局各类合同70份。

11.规范公职律师管理。成立了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制定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方案,出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目前,2名人员通过审核成为公职律师。

12.积极推进“律师驻队”模式。根据司法部、住建部的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关键作用,推行“律师驻队”模式,与市司法局联合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城管执法中队驻队律师,目前已完成32个岗位的报名登记工作。

三、严格制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五)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抓好推进落实。

1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市政府网站、局网站和政务中心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强化事前公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今年结合此轮我市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并于2019年10月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公布。规范事中公示,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和说理式执法工作。加强事后公开,通过局网站“双公示”栏目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印发了《常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办法》,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进行规范,并把执法记录仪的配备、使用、管理纳入队伍文明规范执法考评的重要内容。各辖市、区按照要求积极购置、增配执法记录仪,全面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和制约,很多案件实现反转,由说不明、道不清到件件有记录、有程序,变被动为主动。目前,全市已配备执法记录仪2100余台。

15.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通案制度》,成立由局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局政策法规处和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执法业务分管领导和人员为成员的局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议小组,具体负责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实行行政执法案件“四级”审核把关制度,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实行由办案人员,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局政策法规处及局分管局领导四级把关制,确保做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

四、多措并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六)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6.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局重点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对法治宣传教育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17.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宣传《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截止今年11月份,开展垃圾分类系列宣传活动1460场,发放各类宣传手册21.5万册,开展各类分类培训活动589次,涉及13万人次。

18.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机构改革后,园林绿化管理职能划入市城管局,重大园事花事活动成为宣传的新增重点内容,以梅花节、桃花节、海棠花节、牡丹花展、月季花展、鸢尾花展、绣球花展等活动为平台,通过法律知识展板、法制宣传图片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对市民游客、职工干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中心城区共计25块大型LED显示屏对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等宣传画面滚动播放,累计播放时长1.8万余小时,在各大公园、市民广场、部分住宅小区、火车站、商业中心、重点高炮等位置制作公益宣传画面近5000平方米。配合市司法局做好2019“花季之约·德法相伴”主题系列普法活动、第五届“4·8”司法日法治宣传咨询活动、2019年国家宪法日广场宣传活动以及西林法治主题公园建设工作。

19. 召开城管执法法治论坛。印发《关于在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举办法治论坛的通知》,全年“围绕如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及常州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规定解读”“物业、住建典型案例探讨”等主题,通过邀请专家授课、案例剖析、交流互动和心理疏导等形式,举办了5期法治论坛。

(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出台《常州市城市管理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定期召开扫黑除恶行政办公会、扫黑除恶专题研究会、扫黑除恶推进会和分析会。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扫黑除恶微信群,在局网站公布了联系电话和邮箱。做好城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先后在2202处电子屏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册53000余份、张贴宣传单2000余处、悬挂宣传条幅2600余条、宣传栏张贴公告370余处,覆盖宣传对象43000余人次。对于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深入摸排,自2018年6月份以来,共摸排调查记录498份、上报问题线索25起,暂未发现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今年,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隋宏同志获得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