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总定位,深入推进“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切实加强监狱戒毒工作,加快基层基础达标升级,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升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具体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
1、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强化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责,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实施项目化运作,建立完善的目标绩效考核体系。
2、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活动,引导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
3、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监测、公布机制,推动形成法治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4、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的修订和实施,推进全省法治社会建设。
5、创新“法律六进”的内容和载体,把“法律六进”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弘扬传承结合起来。
6、强化对村(居)委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以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实现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的常态长效。
7、深入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将信息化手段运用于法治宣传教育需求分析、产品研发、消费服务和成效反馈等全过程,打造智慧普法平台。
8、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互联互融,加大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力度,促进法治宣传向商业网站、企事业单位网站等社会媒介延伸。
9、推出定期发布生活法律风险提示,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开通法律服务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减免办理公证费用,建立“公证存管平台”,开展“美好生活·法律相伴”行动,提供环境质量鉴定服务,成立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设立“法律诊所”,组建12348法律服务队,开通亲情视频会见系统,开展戒毒人员后续照管服务等15项富民惠民举措,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10、紧扣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搭建法企对接平台,有效开展“法企同行”专项活动。围绕“一带一路”等战略,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
11、主动服务创新型领军企业,强化公证证据保全作用,做好知识产权诉讼代理,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服务,将服务拓展到聚力创新的全过程。
12、完善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服务窗口化、力量一体化、一站式解决群众基本服务需求。
13、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制定法律顾问服务清单、服务标准和考评办法,推动顾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村规民约专项梳理活动,使基层治理更加符合法治要求。
14、全面拓展12348平台服务功能,开展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拟等新型法律服务,积极研发企业法律服务产品。
15、抓好《司法行政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构建从预防到化解到修复的矛盾纠纷全过程多元化解机制。
16、强化预测预警预防,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分级分类预测预警制度,加强实时动态研判,从苗头性、偶发性纠纷中发现普遍性、趋势性问题。
17、深化医疗、交通、物业、劳动等纠纷多发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鼓励律师、公证员等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制度。
18、研究制定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调解工作指南,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专业委员会,加强对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规范指导。
19、修订社区矫正“三等五级”管理规范,防止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20、实施“精准矫治”行动,根据不同犯罪人以及不同矫正种类,完善分类分阶段矫正和个案矫正机制。
21、大力实施行刑矫治损害修复工程,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2、加紧修订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标准,切实规范入矫衔接、外出请假、日常监管、考核奖惩等执法事项。
23、深化以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为重点的安置帮教工作改革,抓紧制定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的实施意见,提升安置帮教工作科学化、社会化水平。
(二)切实加强监狱戒毒工作
24、加强监狱安全防范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和督促,建立完善常态化制度落实检查追究机制,提高监狱安全管理水平。
25、加强教育矫治工作,强化民警直接管理,严格公正执法,做细个别教育,营造平安向上的改造氛围。
26、加大戒毒场所和辖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实施好“四期三分两延伸”戒毒模式,加强矫治技术创新,完善戒治管理机制,提升戒毒矫治工作质效,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强制隔离戒毒新模式。
(三)加快基层基础达标升级
27、全面启动一体化平台二期建设,优化省市县乡四级管理平台,提高平台的实用性和便捷度,让平台成为信息推送的主渠道。
28、紧扣预测预警预防,研制数据清单,提高人民调解等入库案例的全面性、典型性、示范性。
29、深化标准研制,紧扣规范司法行政事权、提升服务质量、职能转变等重点,实施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努力以标准化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30、进一步扩大标准建设试点,加大宣贯力度,抓好落实,实现标准建设与信息化、队伍建设的融合联动,加快形成一批符合标准要求的站点、场所和案例,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规范运行质效。
31、强化县局科室与中心一体服务、司法所与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联建联动,推行“中心+大队”勤务模式,以合成作战放大整体效应。
32、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尽快协调出台县级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司法所的管理清单,突出县级司法局对司法所人财物的主管地位,切实做到人员由司法局统一管理,基本经费和基本保障以司法局为主。
33、出台司法所经费装备、业务用房以及社区矫正中心基本建设规范,提升基层保障水平。
(四)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
34、推动出台我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律师执业中的困难和问题。
35、加强学习宣传《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确保鉴定人依法自律、诚信执业。
36、在县(市、区)建立融监督管理、教育矫正与社会适应性帮扶为一体的社区矫正中心,推动形成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与乡(镇)司法所分工明确、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
37、加快推动公证体制改革,扩大公证机构参与法治服务、参与民生保障、参与社会发展的业务范围,发挥好公证业务的纠纷预防功能。
38、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动建立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
39、做好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资源,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法律服务、传播法律知识、教育转化罪犯、维护基层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0、继续深化医患纠纷体制机制创新试点,进一步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准备工作。
(五)努力提升队伍能力素质
41、开设司法局长讲坛,为各地交流经验、展示工作搭建平台。针对去年基层司法行政领导干部轮岗交流较多的情况,高标准编制新任司法局长、所长培训教材,帮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岗位要求。
42、认真落实队伍“三化”建设达标年各项要求,按照刑罚执行、行政执法、综合服务等类别,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优化岗位设置,以标准定内容,以内容定责任,做到以岗位的专业化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43、按照全系统“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的要求,分层推进专家型、骨干型、技能型人才培育,形成靠人才促发展、以发展育人才的生动局面。年内要完成专家型人才库建设。
44、积极培植司法行政职业精神,深入开展“最美司法行政人物”评选活动,为记功表彰单位和个人举行授奖仪式,激发干警的职业尊荣感。
45、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加大对基层干警的帮困抚恤力度,为广大干警干事创业提供有力支持。
(六)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46、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全会精神作为全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定不移打造忠诚可靠司法行政队伍。
47、始终把理想信念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行互动式、案例式教育,增强教育实效,打牢忠诚可靠的思想基础。
48、把好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廉洁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强化年轻干部的培养,为事业发展积蓄力量。
49、认真执行中组部和省委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和试行办法,加快党建信息系统建设,强化日常动态跟踪和全面综合分析,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50、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利用巡查督查、实地调研、检查考核等多种途径加大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
51、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面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让正常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成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清洁剂”。
52、锲而不舍地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心存敬畏、放弃侥幸,真正形成作风建设的高度自觉。
53、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体系。
54、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应,以严肃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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