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智慧停车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天宁区、钟楼区路内及道板停车泊位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停放管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07〕37号)及《关于天宁区、钟楼区路内及道板停车泊位运营管理的会议纪要》(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印的第44号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现对天宁区、钟楼区路内及道板停车泊位(建材路路内停车泊位8个,红菱路路内停车泊位20个,崇文路崇礼路路内停车泊位93个,海棠路路内停车泊位29个,星湖南路路内停车泊位183个)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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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时间
(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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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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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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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型 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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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时以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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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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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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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时至2小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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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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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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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元/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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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中型、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
2.20:00—8:00实行计次收费,8元/次,计时收费延伸至计次收费的第1小时内免费;小区周边道路夜间包月1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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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缴汽车停放服务费:
(一)举办大型公益性活动期间,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临时停车泊位内停车的;
(二)下肢残疾驾驶人员驾驶汽车在临时停车泊位内停车的;
(三)接送学生的汽车在小学、幼儿园等周边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内停车的;
(四)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和殡葬车;
(五)在临时停车泊位内停车时间单次不超过15分钟的。
二、停车场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停车收费专用票据。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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