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分工如下:
党委书记、局长彭峻同志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工程造价监督处、城乡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赵洪平同志负责城市建设管理、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局市政工程管理工作,分管城市建设处、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处、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协助分管城乡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永哲同志负责政策法规、政务公开、保密、信访、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村镇建设、房屋安全管理、白蚁防治指导、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协助分管组织、审计方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村镇建设处、房屋安全管理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房屋安全和白蚁防治指导中心,协助分管办公室、工程造价监督处、组织人事处。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锁龙同志负责公用行业管理、公用事业运行、物业管理、局公用工程建设与施工管理、城镇燃气管理工作,分管公用事业处(海绵城市建设处)、住房改革与发展处(三改工作推进处)、物业管理处、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排水管理处、城市照明管理处。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晓洪同志主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君同志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平安建设、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分管建筑业管理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应急管理处(平安建设与长效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行政服务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协助分管城乡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经焱同志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施工图审查、城市更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设领域新能源利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科技、建设工程技术标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城建档案管理,分管设计处、绿色建筑与科技处、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处、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处、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促进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负责老城厢复兴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蒋联军同志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处、住房保障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正泰房产居间服务有限公司、住房保障中心。
四级调研员王坚冬同志协助分管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工作。
四级调研员贺汀同志协助分管公用事业和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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