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现代化建设各项战略部署,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和谐,紧扣一条主线,突出两大重点,推进三个突破,增强四种观念,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在更高水平上提升运用法治手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努力实现“全市有口碑、全省有地位、全国有影响”的目标追求。
紧扣一条主线:紧紧扣住“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条主线,围绕“科学管理、人文服务”的主题,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扎实开展“服务管理提升年”活动,自觉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到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大局,全力推动法律服务更深入、矛盾化解更有效、法制宣传更扎实、行政管理更科学、队伍保障更有力,努力实现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
突出两大重点:一是优化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都是为群众服务的。要牢固树立服务为本的理念,强化能动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急基层所急,想群众所想,千方百计帮助化解发展的难题,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二是规范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线长、量大”,需要规范管理的内容很多,要进一步提高组织化程度,构建一套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推进三个突破。一是基层基础建设实现新突破。市司法局业务办公大楼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并建成法律服务中心,有条件的辖市(区)司法局也要加快推进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大楼和司法所用房扩建。推动法治动漫基地、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街区、场馆以及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中心等提档升级,协调配置社区矫正警用车辆,加强基础装备建设。继续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努力打造“科技化、网格化、数字化”管理新格局。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新突破。积极构筑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在全市村(社区)全部设立律师工作站、调处服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站,深化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村镇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三是调解资源整合实现新突破。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体运作机制,加强对全市矛盾纠纷排查、研判、调解、处置等工作的统筹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工作。强化两级调处服务中心和村(居)调处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实行网格化排查模式。
增强四种观念:一是服务大局的观念。主动适应常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积极融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点,把握着力点,不断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创新创优的观念。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破除发展难题,提升发展层次,创新发展业绩。三是求实高效的观念。将争先发展的热情与科学求实的态度结合起来,把长远目标与抓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始终在执行上着力,在落实上用劲,脚踏实地不松劲,埋头苦干不张扬,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四是统筹兼顾的观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善于统筹谋划,强化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培养工作典型,同时坚持以点带面,以重点促一般,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与进步。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今年要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法律服务更深入
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根据不同行业的功能定位和各地的区域特点,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整合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探索建立辖市(区)、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法律服务室等实体机构,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点线面结合、惠及全民的网络体系。继续探索试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化解信访疑难积案等经费保障和长效运作机制,完善法律援助经费标准动态增长机制,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组建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主体的志愿者队伍,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义工参与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矛盾调解等公益服务,推动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络法制学校等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提升法律服务在经济发展中的融合度和贡献率。主动适应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需求,围绕今年全市重点工程、“一核八园”建设、“510”行动计划等项目推进,优化业务结构,创新服务模式,完善专业分工,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等重要领域的专业优势。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投资融资、兼并重组、节能减排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推动重点产业链和重点领域骨干企业、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企业转型升级。完善律师服务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论证,为党委政府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注重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积案、化解群体性敏感性事件中的作用,健全完善联动监管外地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协调指导机制,鼓励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多办法律援助案件。
增强法律服务便民惠民成效。按照“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突出加强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窗口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程序和服务标准,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年内示范窗口和合格窗口建成率在80%以上。着力提升司法考试组织实施水平,按照“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和硬件建设,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形成流程科学、操作便捷、监管严密、服务优质的高效组织管理体系。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四万”工程,突出完善长效机制和服务民生,实现全市村(社区)律师工作站、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法治文化阵地四个全覆盖。
(二)矛盾化解更有效
推进平台网络建设。继续推进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身建设,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管,建立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深入开展规范化调处中心创建活动,完善调处中心运行机制,年底辖市(区)调处中心实体化事业单位建成率达50%以上。加强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劳资纠纷等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形成专门场所和机构、专职人员、专业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创新拓展诉调、检调、公调等对接机制,建好对接平台,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制度化水平和实际成效,更好地实现资源整合、联动调处。
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面推行网格化排查,加大经常性和集中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分级预警报告、分级处置制度和重大矛盾纠纷快报、直报和零报告制度,不断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及时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综合考评办法,优化考评方式,突出考核实绩。
提升调解工作能力。推动调解队伍职业化建设,规范专职调解员职业准入、资格认定、招聘录用、教育培训、管理使用等制度。试行推广专职调解员职称评聘做法,总结推行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以案定补制度。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从教材设定、培训计划以及培训组织体系等方面形成系统的业务培训规划,对调解员特别是专职调解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提高调解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运用法治思维调处纠纷能力,切实提升调解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行政管理更科学
切实抓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社区矫正工作要以开展“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执法流程和工作标准,加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优化配置硬件设施,提升中心功能,发挥中心在一线工作中的集约集成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管信息网络,抓好衔接管理,坚决防范脱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安置帮教工作要严格执行必接必送制度,建立健全重新违法犯罪风险评估体系,大力推进分类帮教制度,努力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快推进具有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等功能的帮扶实体、帮教基地建设,年底创建率达到60%以上。
大力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引导律师事务所以专业化推进品牌化,强化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行业发展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健全律师诚信执业的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入推进公证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公证机构独立法人地位,切实加强综合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公证的公益属性。扎实开展“司法鉴定规范质量巩固年”活动,认真组织实施鉴定机构能力验证和认证认可工作,深化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创建活动,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大汇报协调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调研,逐步推动调整司法所管理体制和落实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加快推进市和辖市(区)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协调配置社区矫正警用车辆。抓好政法专项补助资金和社区矫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适度加大对基层的资金扶持力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基础保障能力。利用好中央和省加快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的政策和机遇,推进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进一步改善基层工作条件。继续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覆盖全系统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统一、应用功能完备的信息化体系。
(四)法制宣传更扎实
完善普法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配齐配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人员、联络员等普法骨干,加强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法制新闻工作者、法治文艺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等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按照标准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组织实施全市“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全力做好省级检查验收工作。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发挥法治动漫研发基地和创作工作室的作用,创作更好的法治动漫作品在常州媒体进行展播。拍摄完成8集人物传记片《史良》,举行首播仪式,在中央、省、市电视台播映。结合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在史良故居修缮的基础上,协调设立史良纪念馆。依托“幸福广场——常州市广场文艺周周演”活动品牌,开展法治文艺专场演出,适时举办第二届常州市法治文化艺术节活动。评选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件好事,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一地一品工程,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促进全市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并提档升级。
提升普法工作实效。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推行网上学法和网上考试。进一步抓好青少年、农民工、企业管理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按需施教、以点带面,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大力推进基层法治实践,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年内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25%以上。
(五)队伍保障更有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十八大精神宣讲活动,全面掌握十八大精神特别是重大理论观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示范服务窗口”和“示范服务个人”的评选,进一步强化全系统服务为民的宗旨意识,坚定推进全市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努力争当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
突出干部能力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点、符合系统实际的教育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管理能力、创新能力、调研能力和执行能力。加大对先进典型的选树力度,充分发挥典型引导、激励和示范作用。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统筹抓好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库建设,选拔培养一批理论工作者、管理骨干、教育矫治专家、调解能手、法律服务精英,形成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人才优势。
推进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切实改进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倡导节俭、简朴的新风,进一步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健全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着力解决工作不务实不扎实不落实的问题,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不懈地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干部培训、使用、管理各个环节,坚持经常性教育和专项教育、典型教育和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继续深化勤廉示范单位争创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和执业规范建设。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责任审计等制度,积极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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