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8-000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办发〔2018〕57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8-06-13 公开日期:2018-06-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执行。
关于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林地保护管理与利用矛盾日益加剧,林地保护工作形势严峻,各地务必提高认识、规范管理、有效保护。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林地保护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市林地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建设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大部分辖市、区林地保护工作进入了“以规划管地”、“以图管地”的林地管理新时期,林地变更工作也已经成为年度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在充分肯定我市林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仍然面临不少挑战,特别是林地使用需求与林地定额指标存在很大的缺口,各地要以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林地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管理,切实推进林地保护规范化和合理化

各地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和合理使用林地定额,优先用于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合理调控城镇建设项目,从严控制工矿开发和经营性项目。各类建设项目,应尽量少占或不占林地,确需使用林地的,要严格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使用林地的有关规定,依法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后,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各地要切实做好各类使用林地的审核工作,必须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要坚守生态保护底线,实行林地“占补平衡”,加强使用林地后续监管,确保林地面积保持稳定。

三、周密组织,切实做好使用林地排查和整顿工作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力量对林地保护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未批先用、少批多用、超时用地等违法、违规使用林地的突出问题、历史遗留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遏制使用林地违法、违规行为。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