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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22年常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88/2022-0024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体〔2022〕1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2-09-09 公开日期:2022-09-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做好2022年常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
关于做好2022年常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
常教体〔2022〕12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体育主管部门,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有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文件精神,强化学校体育设施公共服务职能,缓解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要与体育运动场地不足的矛盾,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就近、便捷地参加健身活动的需求,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09号)等有关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惠民、利民、便民理念,在确保校园安全的基础上,形成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管理规范、监督制度和科学的评价制度体系,构建政府、部门、学校和社会力量相互衔接的开放工作推进机制,依据“先城市后乡镇”原则,通过整体布局、分批推进、分类指导,推动市区学校(市教育局直属、天宁、钟楼、新北区)积极推进开放工作,促进开放水平及使用效率得到普遍提升,为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创设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多方参与。以政府为主导、以学校为主体,加强部门协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根据地方、学校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分批分阶段推动实施,形成健康有序的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格局。
  坚持校内优先,安全为重。学校体育设施要首先保证本校师生的教育教学需要和日常活动需求,优先向青少年学生和社会组织开放,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职责,形成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的安全保障机制。
  坚持服务公众,体现公益。明确服务对象,完善服务条件,建立健全服务规范,立足公益,积极探索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多元化的成本补偿机制。
  三、开放范围
  (一)根据《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场馆,公办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
  (二)寄宿制高中(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的学校除外)、特殊教育学校,不向社会开放。鼓励民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
  (三)2022年常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240所(名单见附件1)。
  学校体育设施(室内)已经采用“俱乐部管理”或“委托经营”方式开展收费性体育活动项目的,学校或学校体育设施承包方必须履行学校室外体育设施对外免费开放管理指导的责任与义务。
  四、开放时间
  (一)常规教育教学时间
  上午6:00—7:30,晚上18:30—20:00。
  (二)节假日与寒暑假
  上午6:00—11:30,下午13:30—17:00,晚上18:30—20:00。
  (三)学校可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具体开放时间。
  五、开放对象
  有行为责任能力的社区居民。
  六、开放办法
  1.学校各类室外球场、田径场、健身器材、室外乒乓台等室外体育设施均向社会免费开放。
  2.为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实行身份实名准入制度,学校门卫设立身份证识别系统。
  3.市民需提前在手机APP“我的常州”内的“常享动”上预约对外开放的学校和时间段,市民凭预约成功信息和身份证在学校门卫刷卡进入校园。学校做好登记并留存相关信息,原则上学校每个时间段进入校园锻炼人数最多不超过300人。
  4.遇有雨雪大雾等不适宜运动的天气,室外运动场地不对外开放。
  5.遇有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以及重大气象灾害天气等情况,学校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暂停或者调整开放时间。
  6.进入校园内进行体育锻炼,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物,讲究文明,服从管理,不得集会和使用音响设施。
  7.严禁传染病患者和无行为责任能力者进入学校。严禁携带宠物进入学校进行体育锻炼。
  8.社区居民进入校园内进行体育锻炼,须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预防和安全检查,体育锻炼务必量力而行,不得从事高度危险性体育项目。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伤害、疾病或财产损失等,责任自行承担。
  9.鼓励学校在不影响日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下,将游泳池和游泳馆、篮球馆、体育馆、乒乓馆、羽毛球馆、健身房等室内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室内体育设施开放可收取适当费用,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场地、器材及服务情况制定,报物价部门审批同意后执行。
  七、有关要求
  1.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盘活存量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生活质量,擦亮“常有健康”名片贡献力量。
  2.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人管”,确保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过程完善、结果美好、安全无隐患。
  3.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要向社会公布开放学校名单及开放的体育场馆设施明细表,并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4.开放学校应在校门口设立公示牌向公众公示开放项目和具体时间,公示牌上需标有体育彩票公益资助项目图标,并在健身区域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体育场地及设施因维修等原因暂时停止开放的,应提前向公众告知。
  5.引进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园健身市民参与活动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学校学生安全和教学秩序良好。
  6.经费保障,每年每所开放学校从体育彩票公益金列支补助3万元,学校用于全民健身设施维护和管理人员经费补贴。列入体彩公益金使用年度预算。
  7.学校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对外开放预约管理平台后台的信息更新及维护,指导安保人员对POS机的使用和保管。
  8.学校教师、管理人员在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中担任社会体育指导员,承担指导、管理工作的人工补贴费不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津贴发放计算。
  
  附件:
  1.2022年常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名单

  2.体育彩票公益资助项目图标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体育局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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