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全市质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6日
2014年全市质量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质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服务“重大项目突破年”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夯实质量基础,强化质量监管,营造良好环境,着力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全面提速和质量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一、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质量强市
1.健全质量强市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常州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协调、督查考核等职能,建立健全各部门协同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在认真接受省对市质量绩效考核的同时,严格执行市对辖市区、辖市区对乡镇(街道、园区)考核制度,引导基层政府落实质量工作领导责任,强化质量工作措施,高质量实现阶段性质量强市(区)目标。
(牵头部门:质监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完善质量奖励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质量奖评审机制,拓宽申报发动面,优化工作流程,健全评审专家库,实施面上推动与点上辅导相结合措施,帮助企业提升卓越绩效管理水平,年内培育发展3-5个常州市市长质量奖及20个左右市(区)长质量奖组织,为争创中国质量奖、江苏省质量奖做好储备。
(牵头部门:质监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进一步做好争创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各项工作,积极申报,力争我市成为江苏新一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地区;同时,武进区和新北区等辖市区要积极争创“江苏省质量强省示范县(市、区)”。
(牵头部门:质监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实施品牌战略,增强竞争能力
4.积极争创各级品牌。重点围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组织企业积极申报江苏名牌、江苏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全年计划培育江苏名牌50个,其中新增10个;累计培育中国驰名商标74件,其中新增8件;累计培育江苏著名商标344件,其中新增30件。
(牵头部门:质监局、工商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加快培育区域名牌。对照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要求,进一步提升横林地板、淹城春秋乐园等2家单位质量水平,力争一次性通过验收。加大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创建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力争光伏产业列入2014年江苏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培育计划。
(牵头部门:质监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增强标准支撑,提升产业层次
6.加快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推进4项国际标准和已列入计划的国家、行业标准研制进程,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参与标准制订,争取主导研制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0项以上。围绕产业链和产品集群,引导我市主导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企业组建标准联盟,制定联盟标准,推广使用联盟标准标志,增强产业综合竞争力。
(牵头部门:质监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7.争取更多标准化组织落户常州。积极与冶标院相关标委会沟通协调,促进薄层石墨(石墨烯)工作组尽快批准筹建,做好工作组成立筹建指导工作。在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等特色产业中探索组建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对基本具备条件的单位,及时协调组织、推进落实。
(牵头部门:质监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8.大力发展农业标准化。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创建工作,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启动建设常州市水产养殖和武进区畜禽产业2个国家级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完成溧阳市青虾养殖省级标准化示范区标准体系建设,金坛村庄绿化省级标准化示范区通过验收,5项地方标准通过评审并批准发布。
(牵头部门:质监局、农委;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四、优化质量管理,夯实质量基础
9.推广先进管理模式。继续组织宣贯《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培育卓越绩效自评师队伍。推动大中型企业采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引导20家龙头骨干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建立首席质量官培训、使用、推广制度,推动企业聘任首席质量官,力争形成300名首席质量官队伍。以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能源管理四大体系为重点,引导一批企业通过体系认证。
(牵头部门:质监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0.深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道德讲堂”和“双桂坊用心做食品”等品牌示范作用,引导企业和社会更加重视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诚信常州”。不断完善组织机构代码库建设,发挥组织机构代码作为信息标准化的基础作用,加快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为诚信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在大中型企业中全面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工作,年底前完成1000家企业质量信用建档工作,培育发展省级质量信用AA级以上企业8家。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经信委、质监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1.组织开展质量强企活动。继续鼓励企业设立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增200家试点企业,加大质量投入,重视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创新、QC攻关小组等活动,形成全员抓质量的良好氛围。组织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能效测试等工作,引导企业使用节能技术,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促进节能降耗,力争全年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达到150家。
(牵头部门:质监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2.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高新技术、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新建一批高水平公共服务平台。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各类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共享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公共服务平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科研服务水平。
(牵头部门: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商务局、质监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五、强化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环境
13.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行政许可、监督执法等程序和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和加强证后监管,并将质量安全监管链条向前后两端延伸。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质量安全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强化城乡接合部、农村市场、学校和托幼机构、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服务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增强质量安全溯源追踪能力。
(牵头部门:发改委、城乡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4.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强化对食品、药品、妇女儿童老人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重要消费品、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89.5%以上,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4%以上,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90%以上。
(牵头部门:质监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5.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尤其是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充实人员、完善条件、落实经费、健全制度,促进基层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加快推进辖市区农产品质检体系项目建设,提升检测能力,不断提高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达82%以上,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
(牵头部门:农委;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6.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探索和改进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模式,持续推动全市工程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率、一次验收合格率、竣工验收备案率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7.5%以上,力争新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2项。严格交通工程质量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程序报批项目,推行“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法人管理、政府监督”四级质量保证体系,促进交通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交通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率、一次验收合格率、竣工验收备案率以及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等指标均达到100%。
(牵头部门: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7.加强环境质量监管。推进实施《常州“生态绿城”建设规划》,通过“增核、扩绿、联网”的手段,构建贯通全市33片生态红线区的生态网架,打造生态安全格局,营造生态人居环境。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年度工作,空气质量达标率有所提高,PM2.5等指标浓度有所下降。
(牵头部门:环保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8.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起重机械、电梯、气瓶和压力管道承压设备等设备设施的专项整治,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隐患排查,预防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万台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3以内。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加快推进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建立专业队伍并进行培训,首期建成11家专业维保单位构成的网格化应急救援体系,救援范围覆盖主城区。
(牵头部门:质监局、消防支队;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9.推进服务业质量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业质量总体水平,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投资增速增长20%以上。推进集聚发展,实施服务业重点集聚区建设工程;推进做强做大,实施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工程;推进产业招商,实施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工程;推进人才培养,实施服务业人才培训工程;发挥引领作用,实施服务业品牌(标准)打造工程,新培育江苏服务业名牌企业4家,常州服务业名牌企业5家。
(牵头部门:发改委;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六、落实保障措施,务求工作实效
20.加强组织领导。市质量强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质量强市建设的整体部署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协同推进工作。各辖市区政府要将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
(牵头部门:质监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辖市区)
21.强化政策扶持。各辖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质量强市(区)建设,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部门促进质量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各辖市区要设立质量强市(区)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质量强市(区)战略宣传、质量强企和质量强业建设、质量工作先进组织的培育和表彰,为质量强市(区)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牵头部门:财政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辖市区)
22.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强化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深入开展“质量月”、“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质量普法宣传和集中维权活动,不断提高质量强市建设的社会参与度、工作满意度。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质监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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