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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9年度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和示范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0-0003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法〔2020〕4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0-03-26 公开日期:2020-03-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2019年度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和示范校遴选工作
关于开展2019年度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和示范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苏教法〔2016〕1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依法治教工作,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2019年度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和示范校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1.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的遴选。由各辖市(区)、经开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初审,具体遴选形式由各地确定。遴选汇总名单、遴选综合报告(电子稿,见附件1)于2020年4月30日前报常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审定。
  2.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遴选。由各辖市(区)、经开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已经获得“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的学校中推荐。推荐数量不作限制,各地可结合依法治校工作实际成效和示范性确定。
  3.局属及有关学校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示范校遴选工作由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组织实施。各有关学校可结合实际,于2020年4月30日前自主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4.申报“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须经各辖市(区)、经开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申报。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审核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准备
  1.网上申报时必须提交《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见附件3)。其中,申报表内的近三年(2017—2019年)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报告应重点围绕“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依法规范办学、师生合法权益保障、师生法治宣传教育”等提炼特色、总结经验,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2.在进行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网上申报的同时,各申报学校需围绕近三年(2017—2019年)依法治校工作准备8分钟以内的ppt汇报并参加现场交流考核,现场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市教育局将依据《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考核标准》(见附件4),结合各单位网上申报材料、现场考核情况进行考核、遴选。
  三、考核公示
  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命名。
  联系部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史尔娜;联系电话:85681361;邮箱:625677718@qq.com。
  
  附件:
  1.2019年度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汇总表
  2.江苏政务服务网平台申报操作说明
  3.2019年度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

  4.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考核标准

常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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