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引导标杆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经市政府同意,对获得“2018年江苏省质量奖”称号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配套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常州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称号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组织各给予10万元合计40万元卓越绩效培育资助,共计70万元。
现将质量奖配套奖励和培育资助经费7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接通知后,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各获奖企业要保证奖励经费专款专用,用于质量管理改进提升,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和质量品牌宣传推广等活动。
附件:1.质量奖配套奖励和培育资助经费指标分配表
2.《关于授予2019年常州市市长质量奖和常州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常政发〔2020〕25号)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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