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请同意<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实施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18〕1189号)要求,《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已于10月30日通过我委组织的专家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和园区实际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同意该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实施期限为2020-2022年。
二、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应对照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各项循环化改造任务,补齐循环经济发展短板。力争到2022年,形成以先进装备制造为特色主导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园区空间布局更加合理,产业结构明显优化。
三、请你委密切关注本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如有重大调整,应及时报告我委。
四、我委将对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手续齐全、实施情况好的项目优先申报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循环经济专项等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特此通知。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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