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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举办2013年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3-0009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稳岗就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3〕95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3-04-19 公开日期:2013-04-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举办2013年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
关于举办2013年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3〕95号

     

各辖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与实践能力,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3年4月—2013年6月

    二、大赛对象

    本次大赛分为高校和社会两个组别,按组分别开展报名和竞赛。

    1、高校组参赛对象:在常高校全日制在籍大学生(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在读大学生;

    2、社会组参赛对象:毕业五年内在常州市范围内创办各类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的毕业生(包括:国民教育系列大中专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高技能人才)。

    三、参赛项目

    1、参赛项目选题应立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大背景,选择具有市场前景的服务项目或产品。

    2、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知识产权或合法使用权(授权)。若存在产权不明或弄虚作假情况,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3、高校组所报项目可以是创意计划阶段项目或实体经济项目;社会组所报项目须是实体经济项目。

    四、参赛方式

    1、参赛者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3人。

    2、参赛作品以创业计划书或创业项目书的形式呈现,具体内容应包括市场前景、经营战略、市场营销、管理体系、财务分析、风险控制、执行团队等内容。

    五、奖项设置

    高校组和社会组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组织奖8名。

    六、评选办法

    1、评选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实战。

    2、评审机构:大赛组委会根据赛制要求和评选标准遴选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参赛项目和团队进行评审。

    3、评选标准:根据创业团队、技术创新、市场前景、商业模式等要素评审(具体要素指标及权重见附表)。

    七、实施程序

    (一)大赛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1日—2013年5月8日

    2、报名方式:统一到组委会办公室报名(联系方式见后)。

    3、报名材料:

    (1)《2013年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登记表》一式三份,均为原件(另需提供电子版)。

    (2)详细的创业计划书,需参赛团队所有成员签字,一式三份,均为原件(另需提供电子版,模板可参考附件)。

    (3)参赛团队成员个人身份证、毕业证(社会组提供)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二)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初评、复赛和决赛三个环节,各环节评审结果将在常州人才网、常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常州创业公共服务网上公布。

    1、初评阶段:(2013年5月8日—2013年5月20日)

    高校组由各在常高校自行组织校级比赛,确定代表本校参加复赛的项目;社会组由市人才中心组织相关专家依据评选标准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参加复赛项目。

    2、复赛阶段:(2013年5月21日—2013年5月31日)

    复赛采用现场书面评审的方式进行,大赛聘请5-7名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参加决赛的项目。

    3、决赛阶段:(2013年6月1日—2013年6月30日)

    决赛评审采用创业计划书评价、现场展示和公开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高校组和社会组同步进行,每组由技术、管理、创投等专家组成5-7人的评审小组对参赛项目和团队进行评审。选手总分由以下部分组成,创业计划书评价占40%,现场PPT展示20%,现场答辩(专家和现场观众提问,团队作答)占40%,最终按总得分确定决赛名次。

    (三)颁奖

    决赛结束当场宣布比赛结果,由大赛组委会对获奖项目和团队进行表彰,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比赛结果和获奖项目。

    八、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承办单位: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常州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常州大学

    3、协办单位:在常10所高校大学生创业指导部门,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中高校组办公室设在常州大学,社会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

    九、有关事项

    1、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把大赛作为推进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举措,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积极推进大赛进程。

    2、参赛选手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比赛规则,如发现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以往参赛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直至收回其所获名次和奖励,一切法律责任由其自行负责。

    3、大赛组委会在作品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对作品负有保密责任,但因不可避免因素导致作品技术秘密和商业计划泄露,大赛不负法律责任。

    4、对获奖项目或市场前景良好的项目,优先入选大学生创业项目资源库,优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各级人社部门将积极帮助其进行市场转化或成果嫁接。

    5、大赛组委会拥有本届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

    1、高校组联系人:张精华 周屹峰

    电话:0519-86330190 86330143

    邮箱:tw@cczu.edu.cn  zyf@cczu.edu.cn

    报名地点:常州大学学生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逸夫理科楼611室(常州市武进区滆湖路1号)

    2、社会组联系人:邱奕娇 张琳

    电话:0519-86613760  86620750

    邮箱:741410593@qq.com 119435206@qq.com

    地址:常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常州市北直街35号3楼316室)

    

    附件://www.www9599116.com/upfiles/842134318206710/20130424/20130424012936_16248.doc    


    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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