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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环保局关于报送2017年常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7-0001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2017〕15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7-05-16 公开日期:2017-05-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报送2017年常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
市环保局关于报送2017年常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常环〔2017〕15号

各辖市、区环保局,局直属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报送2017年常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职在岗、符合市职称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与要求

    1、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后从事环保类及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专业与毕业专业相近的,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

    2、工程师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非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4)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同时符合《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3]2号)其他所列条件。

    3、申报材料与要求

    (1)申报人按市人社局《关于职称申报网上办理的通知》在6月1日至7月30日间在“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填写并下载相关职称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2)职称申报信息预审通过后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由用人单位核实申报表上所填内容,核实人签字、盖章。

    (3)通过初审人员请根据站内通知提示携带相应的评审材料到市环保局(市龙城大道1280号)2-B-514室进行资格复审。评审材料除网上打印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申报表”外,还包括以下(4)—(14)。

    (4)申报人近四年的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复印件)。

    (5)所在单位提供的申报人职业道德评价意见。

    (6)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7)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8)申报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每年一门,原件)。

    (9)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必备,有关要求参考常州考试培训网)。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申报人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今后努力方向,可电脑打印。

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重点写从事过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内容、取得的业绩及获奖情况;四是著作、论文(含技术报告、科研报告。)情况;五是申报理由。

    (10)反映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的相关材料(科研课题、编制专业技术报告、工程项目设计等)。主要反映本人在任现职期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情况,如专业技术项目、课题的完成情况,要有相关立项、合同、验收、鉴定等,材料要具备完整性,如设计人员要提供产品或项目设计图纸。所列专业技术工作项目、课题名称要与《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表的内容相对应。

    (11)申报人科技成果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主要反映本人在任现职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成果证明材料、鉴定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如属单位集体奖励证书,应由单位出具证明,说明申报者在该项奖项中所发挥的作用。业绩材料要与《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表中的内容相一致。

    (12)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已发表的专业著作和专业论文等。提供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本专业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技术报告、专业总结,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或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②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报告、有一定水平的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或专业总结2篇以上。

    正式出版的著作或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著作(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原件。未发表的,须提供正文打印件,每篇均要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13)申报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相片1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姓名)。

    (14)申报材料由本人负责整理,单位负责审核和报送。

    (15)申报专业(环境科研、监测、工程、管理、咨询、其他)力求准确。报送的材料除网上打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有关原件外,其它材料均须分类排序装订成册,要使用统一的硬质档案材料盒,每盒封面贴好“申报材料登记表”。

    三、申报工作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不符合资格条件和材料不全的不能上报。在审查各种复印件时,应认真审查核对原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审核公章及经办人姓名单位、审核日期,以防弄虚作假。

    2、由评审委员会视申报材料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技术职务的职龄计算按有关规定执行,即今年申报者,其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从批准之日起计算到2017年9月底。

    4、其他专业技术资格人才从事环保专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申报同级转评。

    5、各主管部门或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后,统一报送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

    6、要确定专人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和取回申报材料及通过人员的评审申报表和资格证书。报送和领取材料请按有关通知时间集中办理。

    四、申报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地点及评审费等

    1、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时间:6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2、申报地点和联系方式:

    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2-B-514室),邮编:213022。联系人:刘庐桑;联系电话:0519-85682745;电子邮箱:571909144@qq.com

    3、评审费用:

    中级评审:200元/人,初级评审:80元/人。

    4、本通知及《江苏省环保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资格条件(试行)》及有关表格可从常州环保网下载。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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