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常人社职〔2021〕17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全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4个专业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1年全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4个专业的中、初级专业技术申报人员按照《江苏省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4〕17号)和《关于常州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改革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18〕84号)相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从事艺术、图书、文博、群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截止申报当月已连续在我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四)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三、申报时间及渠道
(一)申报人员在8月1日至8月31日完成网络申报,8月3日至9月15日完成现场纸质材料递交。逾期不再接受新的申报。
(二)专业技术申报人员应通过所在单位公示同意后,逐级进行申报。各辖市、区所属单位的申报人员,由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后,经各辖市、区人社局职称管理部门同意后报送。市直属单位的申报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无主管部门的申报人员,可由单位直接报送。
(三)依托“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登录“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上传单位公示无异议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公共科目)等材料,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应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国家和省、市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一并提交个人经历、业绩等全部纸质材料。
四、申报评审政策
(一)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有关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印发<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常人社规〔2011〕3号)、《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常人社发〔2011〕40号)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的重要条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1.专业技术人员在获得初级职称前的经历、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不能再次提交使用。
2.同级转评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要提供转评后的经历、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
(四)简化外地职称证明材料。持外地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其他系列职称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同时能够提供职称证书以及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申报表或文件二选一)即予认可。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为使评审材料规范化,请使用市职称办统一的有关表式。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必须从申报平台打印外,其他材料使用A4纸,分类整理、装订整齐后放入文件盒或档案袋送审。所有材料由申报人一次性按规定提交、整理。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的所有复印件必须经单位(或人事部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递交申报材料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补正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及各有关单位汇总填写《2021年常州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1)并附电子表格,随申报材料报送。
(五)申报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统一通过“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填写并打印(因评审表末页易丢失,请务必双面翻印成A3并装订)。
2. 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附件2)。
3.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事业单位申报人员)。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7.单位提供的申报人职业道德评价意见。
8.单位公示及公示无异议证明。
9.任现职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0.本人专业技术经历(能力)的材料(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逐项提供)。
11.本人业绩、成果的材料(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逐项提供)。
12.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有代表性的论文,篇数按各专业的要求和规定(县以下从事图书、文博、群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若“独立撰写并在市(厅)级以上的学术研讨会上宣读论文一篇”,必须同时提供会议通知原件;所有专刊、增刊发表的文章及会议论文集均不能代替中级职称评审论文材料;申报各专业初级职称人员,应提交本专业业务论文一篇)。
13.按要求提交《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14.一寸证件照片1张(请粘贴于A4纸上,备注个人身份证号码及姓名,此页单独摆放,不装订)。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或者代为管理部门应当将其评审申报表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二)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省、市两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三)纸质材料受理时间:8月3日—9月15日(工作日)。地点: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人事处(地址: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512室,联系电话:85682363)。
(四)评审收费按苏价费函〔2002〕62号、苏价费〔2003〕416号文件执行。
(五)本通知具体内容和相关资格条件可从“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资格复核通过人员的评前公示及评审结果的评后公示均在该栏目发布。
附件:1. 2021年常州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情况一览表
2. 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3.单位公示无异议证明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