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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091/2012-0005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供总〔2012〕51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2-12-27 公开日期:2012-12-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有关企业:

    201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节日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丰富节日市场供应,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供销合作社和有关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节日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今冬我市低温雨雪天气的不利影响,做好节日期间保供稳价工作,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城乡“双向流通”的主渠道作用,加大指导和监管力度,全力保障节日市场供应,确保系统生产、流通经营秩序良好。

    二、精心组织,保障供应

    针对节日期间市场需求旺盛、消费相对集中等特点,各级供销合作社和有关企业要早部署、早安排,加强货源组织调度,确保粮、油、肉、蛋、禽、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系统从事农副产品生产的专业合作社和蔬菜平价店,要及时投放名、特、优等适销对路产品和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多渠道开展产销衔接活动,丰富节日市场供应,满足广大消费者需求。

    三、诚信经营,深化服务

    各级供销合作社和有关企业要抓住传统节日旺季市场机遇,结合消费需求特点,把扩内需、稳物价、惠民生作为重要任务,倡导诚信经营,组织开展各类优质服务活动,通过增设服务人员、服务窗口,延长营业时间等便民措施,保障消费者服务需求。要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形成消费合力,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

    四、严格监管,保障安全

    系统流通企业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提高连锁网点的配送比率,加强对连锁网点的监督检查。要坚决把好进货关,健全检验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严防不合格或过期商品上柜销售,从源头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为农服务社的监督检查,做好节前商品质量自查工作,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台账制度,决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让老百姓放心消费。

    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和相关企业要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掌握重要商品供求、价格变化情况,坚决杜绝哄抬价格和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落实专人对异常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如遇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当地相关部门和市总社(经贸处电话/传真:85683619),重大问题要随时报送。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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