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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14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88/2014-0003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发〔2014〕4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4-03-10 公开日期:2014-03-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发布2014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意见
关于2014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意见
常教发〔2014〕4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和《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精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现就2014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试时间
  (一)常州市市区现场考试时间为4月27-30日(回考生27日下午4:00至6:00),新北区现场考试时间为5月5-6日,金坛、溧阳、武进具体考试日程由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执行。
  (二)2014年游泳列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常州市市区(含新北区)时间为2014年3月29日(星期六)。游泳项目只能替代平时成绩考查耐久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或现场考试短跑(50米)中的一项计分,不重复替代。
  (三)常州市区(直属学校、钟楼、戚墅堰、新北区)平时成绩审核时间4月10-16日(工作日)。
  二、考试对象
  常州市201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回考生(户口属常州市区,回常州市区考试学生)。
  三、考试项目、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
  (一)考试总分为40分。
  (二)评分办法为平时成绩10分和现场考试30分。
  (三)平时成绩考查由学校负责实施,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常州市区由常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金坛、溧阳、武进由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平时成绩审核具体办法见附件1。
  (四)应届初中毕业生现场考试考试内容为三大类:体能Ⅰ类10分(50米跑、50米游泳),体能Ⅱ类10分(实心球、立定跳远、男子引体向上),球类10分(篮球、排球、足球),考生可以在三大类考试内容中分别选择一项作为考试内容,具体考试项目详见附件2,考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平时成绩认定由学校组织,行政审核。考试内容为初中阶段三年体育学习成绩考核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上报情况总结,耐久跑测试5分,投掷实心球测试3分,校本体育技能项目2分(具体详见附件1)。
  平时成绩耐久跑测试、50米游泳、现场考试体能Ⅰ类和体能Ⅱ类均采用“+1”评分法,但考试总分不突破40分。考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五)回考生现场考试同应届初中毕业生评分办法,考生可以在三大类考试内容中分别选择一项作为考试内容。
  平时成绩测试须进行现场加试,加试一项体能类项目,项目为由50m跑、50m游泳(提前考)、一分钟跳绳、实心球、男子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六项中任选一项,但与个人现场报考体能类测试项目不得重复。考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四、考试办法
  (一)教育局直属学校、新北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学校按本意见执行。
  (二)教育局直属学校、钟楼区、戚墅堰区各学校参加市区考试,新北区各学校参加新北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
  (三)在读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考试;常州市区回考生(户口属常州市区,即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在其他地区读书,回常州市区考试学生)在常州市二十四中学报名参加考试;新北区回考生(户口属新北区,在其他地区读书,回常州市区考试学生)参加新北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
  (四)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在总分不变、指导原则不变的前提下,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意见执行,所属辖区内各学校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
  五、考试报名
  (一)考生在学籍所属学校报名,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确定现场考试项目,统一填报《2014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报名汇总表》(表式见附件4)。
  (二)常州市区回考生至常州市二十四中统一报名,联系人吴亚萍老师;新北区回考生至新北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新北区、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各学校到当地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
  (三)教育局直属学校、钟楼区、戚墅堰区各学校到常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报名。
  1.游泳考试报名时间:3月12日,地点:常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2.体育中考报名时间:4月3日,地点:常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六、考场设置
  (一)现场考试根据方便考生、有利组织、保障安全的原则,进行封闭式考试。设立常州市区、新北区、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考点。
  (二)常州市区现场考试考点为常州市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游泳考试考点为常州市游泳健身中心(健身路17号)。
  (三)新北区、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现场考试考点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七、有关减免试规定
  (一)对残疾、因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分别实行免试、缓试政策。报名时,提供证明资料,统一审核。
  (二)残疾学生考试办法
  对确定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凭国家颁发的残疾证,可以选择现场考试的任何一项参加考试,一项测试满分即为总分满分,不参加考试者(凭国家颁发的残疾证)总分得38分;
  该类型考生经学校考试领导小组集体审核确定,并在学校张榜公布。
  (三)因身体健康原因参加现场考试受到严重影响,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可申请免试、缓试,免试项目考试成绩按60%计分。
  (四)因病影响考试,可申请缓试,缓试时间为5月24日,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集中组织,缓试一次,地点另行通知。
  (五)对于过于矮小者、肥胖者实行降标,须在体检时证明。过于矮小者在实心球项目、过于肥胖者在长跑项目上降标各实行降1分标准计算,但加分后不得超过该项目满分标准,不采用+1。
  (六)过于肥胖、患有心血管疾病或不宜长跑疾病的学生,在平时成绩耐久跑中可按手续办理选项50米跑。耐久跑考试免试,考试成绩按60%计分。
  以上情况须由学校提出申请,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有关部门(县、区级以上医院或市体检站)出具有效证明,经学校考试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并在学校张榜公示。
  八、有关收费遵照省相关文件执行。
  九、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丁伟明
  副组长:戴春华  王定新  常仁飞
  成  员:袁建萍  华泽峰  戚宝华  汪天立  甘亦农
      吴近贤  朱志平  卞优文  姚水虎  霍超群
      张世善  李  明  叶  舟  金  辉
  (二)工作小组
  组  长:常仁飞
  副组长:袁建萍  戚宝华  甘亦农  吴近贤  汪天立
  成  员:汤  煜  周康荣  谭文杰  臧亚东  董彩凤
      盛建伟  袁汪辉  华汉林  王渺一  郜立青
      朱生群  张  逸
  各辖市、区须成立初中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三)考务机构
  设立考务组、纪检组、安全保卫组、医务后勤组等。
  十、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小组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开好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各地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二)选调的监考工作人员思想作风要正派,有一定业务能力。被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其参加监考工作。
  (三)考试按规则进行规范操作,场地、器材、设施要严格检查审定。考试期间强化岗位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场,工作人员需佩戴工作标志,定点工作。
  (四)考试各环节均设监察人员,临场增加学生监督代表,由学校在报名时在每组编组学生中确定并标明学生监督代表。
  (五)考试成绩现场告知,成绩记录经审核盖章后及时输入微机处理。登记表、成绩分别交招办、主管部门、监察部门、考生学校保存。若成绩公告后发现有误,由考生或学校在公告之日起一周内向考务组提出,经核实后,重新公告结果。
  (六)考试现场配备医务人员,备好急救器械、防疫消毒药品及机动车辆。
  (七)初中毕业生应在体检后参加升学体育考试,以便准确掌握考生身体状况;学校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教育学生既不虚报疾病,也不隐瞒疾病,同时要向家长做好正确对待考试的宣传工作,以消除隐患。因病确实不能按时参加考试或考试中因伤病无法完成当场考试的学生,经考务组认定后,另行通知缓试、补考。缓试、补考手续规范,资料齐全。
  (八)安全保卫组负责升学体育考试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考试现场的运动安全、卫生防疫安全和学校交通安全的监督。学校要根据考试日程安排,认真组织学生赴考,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妥善安排考生考前、考后的学习和休息,指导考试期间的饮食卫生,努力做好卫生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九)升学体育考试结束后,各辖市、区要对成绩进行数据统计,将统计结果拷贝和书面总结一起上交常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体育中考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工作面广量大,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该项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附件:
  1. 2014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平时成绩审核办法  

  2. 2014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及考试办法  

  3. 2014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4. 2014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报名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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