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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5-0026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5)237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5-12-10 公开日期:2015-12-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常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
关于开展常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5)237号

各辖市、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质量,根据《常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常办发〔2013〕37号)和《关于建立常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59号)文件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常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考核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目的

    通过建立考核评估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室各项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运行质量。促进工作室以技能大师为项目带头人积极开展技术交流,传绝技、带高徒,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充分发挥工作室的平台作用和技能大师的引领作用。

    二、考核评估对象

    2012-2014年批准建立的常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见附件1)。

    三、考核评估内容

    对2015年度工作室基本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运行情况、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详见附件2)。

    四、考核评估方式

    1、各工作室围绕《常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评分表》内容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考核评估自评报告(2000字左右),并准备好考核评估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

    2、市人社局会同辖市、区人社局组织有关专家于2016年3月底前开展考核评估,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看材料和台账等形式进行。考核评估后,根据考核情况公布考核评估结果。

    五、考核评估结果

    1、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整改4个等级。

    2、对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工作室给予嘉奖。对考核等级为整改的工作室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一年内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工作室称号。

    3、工作室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评定为整改等级:工作室领办人已离开工作室;工作室没有专门场地和工作条件。

    六、其他事项

    1、各工作室及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按考核评估内容、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并收集、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2、各辖市区人社局要及时指导并督促辖区内工作室做好考核评估工作,汇总工作室的自评表和自评报告(书面和电子版),并填写本辖市、区内工作室考核评估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6年1月31日前报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汤烨,联系电话:85682019,邮箱:czpxc@163.com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 2012-2014年常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册

    2.《常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评分表》

    3.常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情况汇总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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