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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紫云小学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01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3〕20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01-16 公开日期:2013-01-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完善青龙片区教育布局,满足居民教育需求,同意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实施常州市紫云小学新建工程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紫云小学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紫云小学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天宁区发改局:

    你局常天发改〔2012〕95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青龙片区教育布局,满足居民教育需求,同意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实施常州市紫云小学新建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城际铁路北侧、丁横河西侧地块,总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5468平方米,行政楼2570平方米,综合楼5333平方米,食堂1688平方米,体育馆5413平方米,门卫、公共连廊528平方米,另配建室外200米塑胶跑道一面,篮球场2面,排球场3面。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6639万元,资金由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和青龙街道办事处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常州市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常发改〔2012〕406号文)的要求,抓紧办理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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