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办发〔2017〕60号)、《市编委关于对市农委所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复》(常编〔2017〕70号)、《市编委关于调整常州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常编〔2018〕11号)等文件精神,撤消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及现有在编在岗人员成建制划入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植保植检站)、市林业工作站承担的农业(森林)植物检疫、产地检验合格证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能分别由农业与园艺处、林业处承接,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徐鸿飞同志任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严宏祥同志任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科科长;
谈珏霞同志任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主任科员;
钱晨欣、吴颖斐两位同志任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科员;
王端慧同志任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级工。
上述人员在原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职务自然免去。
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有人员的职务不变。
李婷同志任林业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林业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李伟海同志任农业与园艺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亚萍同志任农业与园艺处科员。
特此通知。
中共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党组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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