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承接落实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4-0012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法〔2014〕3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4-06-23 公开日期:2014-06-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部署承接落实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相关工作
关于承接落实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常政发〔2014〕69号)(见附件)精神,切实做好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这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和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取消或下放一部分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项目,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和环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方能更好地约束和规范行政权力,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
  二、认真落实承接项目
  本次市政府分别取消2项、下放2项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的行政审批项目。对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事项,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承接落实工作,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市政府取消和下放项目的衔接落实到位。对于下放的事项,各地要明确承接部门,并于6月30日前同市教育局对应处室做好工作对接,确保承接和下放事项按期落实到位。
  三、全面加强后续监管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后续监管工作,强化间接、动态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要求。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地承接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下放审批事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市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
2014年6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