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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8年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8-0007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8〕159号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8-08-31 公开日期:2018-08-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8年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有关事项
关于开展2018年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落实国家及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建设质量强国,进一步强化我市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落实质量责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决定于2018年9月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突出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下最大力气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推动全民质量共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实施全面质量监管。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高工程质量,为建设质量强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大质量宣传力度,普及质量知识,策划组织质量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以质取胜”、“质量为先”、“质量至上”的理念,广泛宣传近年来质量提升的做法和实效。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成果和工匠精神宣传,树立质量标杆。努力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曝光一批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全社会质量和诚信意识,加快推进工程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二)提高企业参与程度,奖励活动优秀组织者。在全市建筑行业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方案评比活动,以方案来展现企业、项目、个人的创新动力,努力营造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质量文化氛围,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软实力和质量品牌影响力,通过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来进一步完善质量工作机制,夯实质量基础,提高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质量月”活动方案评比活动具体由市建筑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三)组织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互查,对比找差学优治劣。创新检查方式,调动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积极性,组织有关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质量责任主体负责人组队对不同项目开展互查,重点检查住宅工程各类质量通病,通过对比找差距,学优治劣,促进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

(四)强化政府监管,加大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组织开展全市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情况,住宅工程实体施工质量及质量控制资料管理,并对主要原材料进行抽检,专项检查的结果将形成通报文件对社会公布,对不合格建筑材料进行曝光,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依法进行处罚。

(五)推动轨道交通质量标准化,创新市政工程质量监管举措。一是进一步推广常州市市政工程特色做法图集,对江边污水厂四期、机场路高架等重点工程开展创优服务,进一步提高市政工程创优水平。二是联合市轨道公司开展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月”专题活动,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积极推进轨道交通质量标准化建设,持续提高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水平。三是开展市政工程与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控制经验交流,在机场路高架工程推广应用轨道交通1号线高架段的先进施工经验。

(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知识竞赛,提高能力素质水平。由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联合市建筑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全市住宅工程质量知识竞赛,通过建筑行业质量管理人员知识比拼,奖励先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强化建筑行业管理人员质量意识,提高质量专业素质和质量管理水平,为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七)组织规范性文件宣贯,加强检测及混凝土质量管理。组织全市有关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开展《常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导则》宣贯,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文件宣贯,进一步加强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确保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

(八)推行住宅工程施工样板制度,引领标准化施工。对全市住宅工程推行施工样板制度,对外墙节能工程和建筑外窗工程强制要求实行样板引路,把完整的成品施工工序层层展露、分解展示在建筑物实体上。优选样板设置较好的项目供全市住宅工程参建单位观摩和学习交流,切实消除有关质量通病,进一步提升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九)开展桩基检测能力验证,筑牢桩基工程质量屏障。组织全市桩基检测能力验证及技术交流活动,我市具备低应变检测能力机构全部参加。通过这些活动,促使各检测机构开展内部练兵、人员培训和检测机构间的比对试验活动,提高检测人员业务能力和行业的整体检测水平。

四、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各辖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同时还要加强沟通合作、部门联合,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提高“质量月”活动企业参与程度。“质量月”活动期间,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应结合实际,围绕工程质量创优和通病治理,以企业为单位、以项目为载体,制定专项方案,开展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专题活动,使“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对于开展“质量月”活动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我局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进一步提升“质量月”活动实效。各辖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工程质量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2018年“质量月”活动口号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质量月”活动口号

1.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

2.推动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国

3.坚持质量第一建设质量强国

4.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5.建设质量强国共享美好生活

6.全民关注质量质量服务全民

7.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

8.质量提升人人有责

9.坚持质量第一迈向质量时代

10.弘扬工匠精神推动品质革命

11.筑牢质量强国梦迈向质量新征程

12.为中国质量拼搏为质量中国加油

13.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14.夯实国家质量基础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15.凝聚质量共识共铸兴业之器共筑强国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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